大概刻钟后,目地到。
红色屋顶,夸张大招牌,酒徒高声喧闹不断从窗户里传出来。
金鹅酒馆大概是绿玛瑙大街上最热闹地方,那里有廉价美味啤酒,热情放浪吧女,以及最著名小房间。虽然粗俗,但每个正常男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乐子。
福兰从荷包里拿出枚银奥义递给车夫,看着他在兜里翻来覆去找零钱,那双红肿手生满冻疮。
如果不是为生计,有谁愿意在大冷天里出来拉活受罪呢?
也许费都比起千塔圣城安诺,少丝神秘和美感;也许费都比起永恒王都坦丁,逊几分庄穆和大气,但哪怕是游历最广泛流浪诗人,都无法否认,不夜城费都是他们见过,最奇妙城市。
阴霾冬天寒意似层重雾拥抱着整个城市,天也灰蒙蒙看不到阳光,厚重黯淡云层在中午时分终于破开口子,持续数天阴雨在休息半日后,又淅淅沥沥地织出银丝般雨幕。
福兰·弗莱尔站在公寓石砌门厅里抱怨着鬼天气,这是个身体修长年轻人,嘴总是紧紧抿成条薄线,与头发同是棕色瞳孔让他显得略微冷漠。
按俗语里词来形容,就是天生“冷脸子”。
“弗莱尔啊,是个俊小伙,就是看上去太酷些。”不少姑娘都这说。
常不错姑娘。
因为寒冷,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将潮湿路面染上层粘稠稠红色。
“赶快查明她身份。”莱姆吩咐着下属,顿顿后,他看着那条放荡裙子补充道,“去酒吧和流莺街问问,有谁失踪。”
将从尸体上找到钱袋掂掂,听着意奥与铜子碰撞清脆响声,莱姆低声咒骂几句。
每次都残缺肢体。
福兰不忍心地摆摆手,示意车夫不必找零。然后转身走上两步台阶,推开酒馆有些斑驳红漆木门。
酒馆里暖和很,福兰活动下有点僵硬身体,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熟人点点头,朝着角落里那群东方商人聚集桌子走去。
费都虽然地处边境,但百年前,穿过波涛汹涌死寂之海,带着载满贵重货物船队马摩尔克商人,很快使这个边陲渔村发展成整个拜伦帝国最繁华商业城市。
连接东西方,被称
坏天气让费都交通业出奇紧俏,辆辆载着客人马车川流不息,车轮将坑洼泥水绞得飞溅,马车夫奔放操纵着车子躲开各种障碍,在不算宽敞道路上飞飚。
辆破旧马车停在福兰面前,“爵爷,您要去哪里?”马夫恭敬地说道。
对这位贫穷得连私人马车都没有,沦落到在老城区居住勋爵。在这里讨生活人们有着善意宽容。毕竟在自己身边有位真正贵族居住,总归是件让人觉得自豪事情。更何况这位爵爷彬彬有礼,有着不同于平民教养和风度。
“去金鹅酒馆,麻烦您。”福兰拉住车厢外提手,跨上马车。
车驾驶得很稳,只是冷雨夹杂着冰粒从车篷破损裂口灌进来,福兰打个寒颤,把衣领向上提提。
每次尸体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
每次被害者携带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他知道,那家伙又出现。
午夜屠夫,这是巡逻队内部,对那家伙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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