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烩羊眼来招待他。
“你是个聪明人,喜欢聪明人,或者说,莱因施曼家族喜欢聪明人。”在几次晚餐后,佩姬突然说。
“呃,过奖。”
福兰谨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话语里招揽意图,莱因施曼族历来视人才为家族繁荣生存根本。
所以每次点菜时,福兰都闭口不言,看着佩姬认真考虑,喝三四年葡萄酒,该选择山羊乳酪还是蓝纹乳酪。
这个姑娘做什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琐。
乍看,佩姬似乎是个傲慢大小姐,她用不屑态度对待着身边人,和每个人保持足够遥远距离。但福兰感到那不过是个假象。他意识到姑娘内心十分孤独。
有时福兰会劝解她应该对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露出厌恶表情说道,“不能足够优秀,懵懂地过着日子,这样人和猴子有什区别?为什要友善地对待猴子?”
福兰被姑娘毒舌呛几回后,放弃努力。
起去小野猫,每到处,都兴奋得不行,福兰从她漂亮大眼睛里看到梦想星光。
“真想早点搬进来,奶奶还没享受过这大卧室呢。”和地产商人告别后,安玫意犹未尽地感叹着,然后挽着福兰站在屋外,着迷地注视着梦中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总是让切都变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后关头,福兰谨小慎微,想躲避开不利麻烦。
麻烦源头,就是那位金雀花大小姐。
佩姬摇晃下手腕,站在沙龙隅侍者赶忙端着银质水壶,重新为空杯蓄上棕红色蜂蜜茶,姑娘满足地抿口,接着说,“权势、财富、私欲,总会让现实显得无奈。你非常有才华,但当你满头白发,还为生计奔波,继续遥望着本应属于你,却被猴子们占据职位时,悔恨会将你彻底崩溃。而莱因施曼将让这种悔恨不复存在。”
走出宝钻大街豪华酒店,那辆在不起眼处雕刻着金雀花马车正停泊在门口,
调教贵族家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义务,而且法庭里闲言碎语多起来,个低等贵族和豪门名媛间暧昧,飞快地在第庭传播开来。
福兰开始避免和佩姬有过多公事外接触,本分点是新人生存基本原则。
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庭值得来往朋友,两人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样?特意定做。”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挺喜欢。”
天知道福兰是怎将个个圆滚滚眼球吞下肚子。
似乎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有特别偏爱。
有几回,佩姬会邀请他共进晚餐,就餐地点经常是宝钻大街最有名气几家酒店。那儿光从侍者素质就能估摸出绝对名不虚传。
每位侍者都能熟练地说出哪年份红酒味道,适合用什食物来搭配;什种类酒水,是在口腔右边多尝点,还是在口腔左边多尝点好。
甚至领班,还精通几门外语,举止优雅绅士。
和他们比起来,福兰似乎觉得自己品位和学识,都逊上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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