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成为镇上警署名正式警员,领到薪水时,卓尔法想,“总有天,能在城里,买栋大房子,和妈妈生活到老。”
小巡警微薄薪金,让他离那栋大房子很遥远。卓尔法开始学习前辈们办法,向商铺收保护费,与黑帮称兄道弟,同老警察们套交情。不过他有个癖好,就算再热闹场合,也从不喝酒。
有天黄昏,他在街角,挡住个长着棕栗色头发,穿着灰短褂,神情诡异人,在搜查时,从那人衣兜里,发现把带血匕首。
“转身,将手抱在头后,蹲下!”卓尔法警惕地吼道。
嫌疑犯眨眨眼,看到四周没有行人,赔笑着说,“点小案子,别太紧张。”
虽然他母亲,只是个普通乡下女人,但在卓尔法眼里,妈妈是世上最绝色美人。他依恋着母亲关怀,将全部爱都投入到她身上。每天父亲不在家时,他坐在矮桌旁,拼写刚学来单词,妈妈就在旁,碌碌叨叨地说着家常话。这就是卓尔法在整个灰暗童年里,最感到幸福时光。
终于有天,他对母亲说,“妈,离开那个男人吧,们俩样能生活得很好。”
“什那个男人,他是你爸爸。”母亲责怪道,将他搂在怀里,安慰着,“你爸当年可是镇上最有力气好手,每个车站卸货工人都服他,但场意外……”
“这就是生活。”最后,母亲悠悠说道。
这就是生活?小卓尔法想,不,它不该是属于和妈妈生活。
黎明时分寒流,让他从噩梦中醒来。
刚清醒时,他思绪还停留在梦境里,浑身蜷缩成团,手脚冰凉僵硬。
“妈妈……那不是错……他们才是凶手……”他低喊着,语调宛若哭泣。
卓尔法·隆奇出生于西部座枯调乏味偏僻小镇中。他刚被分娩时,瘦弱得像只没睁眼狗崽,医生甚至说,“也许活不,就算能活,以后身子也是病怏怏。”
“死小子,已经够倒霉,你还来烦!”老隆奇跛着条腿,用牙齿咬开酒瓶上木塞,将劣质麦酒咕隆灌进喉咙里。
“如果你立即交代,可以得到减刑机会。”
有段时间,他甚至设计出不少杀死父亲方法,反复推敲着每个步骤,但在十岁那年,他脑子里计划,永远不可能实现。
就像每个酒鬼归宿,那年冬天夜里,父亲醉倒在街头,当天亮后被人发现时,已经是厚雪下,具冰冷尸体。
在葬礼上,卓尔法只想笑,他拼命憋着快意,以至于眼角酸痛得流出泪花。
从十岁到二十岁九年间,他从半大小伙子,变成稳重大男人。
曾有不少姑娘主动追求他,卓尔法谁都不喜欢,他只爱母亲个人。
所以当他健康地长大时,已经让许多人惊讶。
从卓尔法懂事时开始,他就恨自己父亲。
在无数个夜里,他躺在床上,听着楼下争吵与大骂声,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第二天,他总会看见妈妈红肿着半侧脸,默默地在厨房里忙碌,而爸爸,不知又在哪家酒馆里烂醉如泥。
“宝贝,吃早餐,今天有你最爱吃玉米。”妈妈微笑着摸着他头,变魔法式,让空荡荡餐桌,摆满马铃薯饼、肉肠、豆腐丸子和白煮玉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