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怀疑自己还能不能在这场噩梦里再坚持几个小时。而今,可能要困在这不见天日地方,直至生命最后刻?这切都是为什?就因为作为阿尔斯通名中层管理人员,10年前曾批准雇用位不知姓甚名谁中间人,而他有可能为帮助公司拿下合同而行贿?但是,既没有欺骗谁,又没有伤害谁,更没有接受分钱回扣。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更何况,这切都是严格遵守阿尔斯通内部流程进行。终身监禁!这简直不可思议。绝对是敲诈。检察官想对施压,想演戏来威胁恐吓。这还不够,他坐下时候,表情和两位律师截然相反,他双眼直视,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或者虚张声势。但如果他说是真呢?那是真有可能在监狱里终此生吗?
呆若木鸡,以至于在莉兹开始陈述要求释放文书时,几乎都没怎听进去。隐隐约约能听到她声音,就像是雾里看花,她在努力证明指控程序存在问题。据她说,受到指控事项已经失去法律时效,超过美国《反海外腐败法》5年起诉时效。那些事是2003—2004年做,而对控告则始于2012年11月。为什她要纠缠这条法律依据?为什不直接告诉法庭真相?直接向法庭说明受到毫无法律依据不公正待遇,这难道很难吗?罗斯柴尔德承认罪行就没有被关进监狱,而且要求其支付保释金才5万美元,这和为被释放而被要求支付保释金简直无法相比。此外,诺维克检察官把当作他和柏珂龙较量过程中向柏珂龙施压手段,这种行为能被接受吗?他毫不掩饰:就是他手里“人质”!在他和阿尔斯通下这盘棋里,就是他小卒。难道这就是正义?
马格里斯法官退庭商议会儿。当她回到法庭时,立刻明白,诉讼辩论结束。
“对本法庭而言,本案非比寻常,”她开始唱高调,“本法庭通常受理都是低收入家庭请求,其保释金额不超过1500美元,这往往就是他们生积蓄。而在本案中,辩方请求支付保释金超过100万美元,但在看来,这并不够。除阿尔斯通支付150万美元和被告支付40万美元之外,希望还能有位美国公民承诺将其房产作为保释金部分。如果你们能带着这份承诺来见,那将同意重新审查你们保释请求。”
很明显,马格里斯法官并不信任阿尔斯通,也不信任。为让她转变观念,她需要份来自美国公民保证。相反,诺维克检察官则轻而易举地说服她。他大踏步地走出庭审大厅,腰板挺得像根木桩,脸上洋溢着扬扬自得神情。
彻底崩溃。难以抑制对这两位律师愤怒。阿尔斯通提出那笔天价保释金就是个错误策略,这个策略对反而不利。给予他们充分信任——除此之外还能怎样做呢?但是错。斯坦这样位经验丰富律师,本身又是康涅狄格州前总检察长,怎会看不出和公司之间利益冲突会带来巨大风险,又怎会预料不到诺维克和主审法官反应?开始严重怀疑:他到底是在为谁效力?庭审结束时还发现,斯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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