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族手里,威胁还比较小;如果许多外族人来自同个地方,可以指派他们职务,以使彼此相安无事。就连以英格兰启蒙运动之子自居,宣称信奉法治而非人治莱佛士(StamfordRaffles,见2.6节)都发现,将他于1819年所创立新加坡组织为连串不同民族聚居区,每个区里由些商场老大按他们所习惯方式各别治理,统治起来事半功倍。在那二十五年后,在上海创办公共租界洋人,最初希望创立是个由他们完全自治纯白人聚居区;后来中国爆发内战,有钱中国难民逃入租界,使租界内房租水涨船高,租界当局才打消种族隔离念头,从而创造出个由西方人治理而华人住民居多聚居区。
在最理想状况下,统治者甚至可能从贸易性离散族群里找到个听话核心人物,说服他支付大笔钱,以取得高居他所有侨居同胞之上“老大”地位;统治者选对人,能有金钱收入,有名心存感激(且有钱)追随者,且贸易商聚居区里有个完全不必他操心就管理良好z.府。贸易性离散族群有这多优点,因而,在19世纪成熟殖民统治(和西方商业法)于全球许多地区确立之前,它们直是组织贸易活动所不可或缺凭借。而即使在19世纪,乃至今日,离散族群所建构贸易网络,仍是全球贸易里重要环。许多西方社会理论指斥福建人、黎巴嫩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族群任人唯亲、不理性、“传统”(因而敌视创新),但这些族群仍继续通过族缘关系组织贸易,且仍继续与那些据称较理性做生意方式竞争,成就斐然。“昔日旧作风”在今日依旧兴盛不坠,这清楚表示实然面绝非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在课堂上所画图表那简单。
即使在欧洲法律标准和价值观已征服偏远地区之际,仍有许多障碍挡在欧洲人面前。本章第9节揭露名英格兰贸易商,在1822年巴西独立后头几年里,在该地面临何等困难重重经商环境。那时候,欧洲军力远比现今强大得多,使欧洲人得以强行将某些民族(和那些民族土地、商品)纳入他们所希望市场形式。此外,欧洲在某些商品(如布料)生产方法上取得长足进展,生产成本低,因而得以用非常优惠价格将它们卖给任何想要那些商品人。在这同时,与们追求最大获利观念相符合贸易准则(和贸易观),已在欧洲蔚为主流,因而欧洲人更清楚理解自己想要巴西和其他地方接受什样市场准则。尽管如此,世界经济创造离完成还很远。至于还有多远,在本书第六章里,会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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