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往往带有高雅、文明象征意味,例如书籍(特别是儒家典籍)、乐器、丝织品、瓷器、纸钞(中国独无二发明,自12世纪问世以来已通行数百年)之类。许多赏赐对进贡国统治者非常有用,可供他们再赏赐给自己臣民,厚植政治势力,且借由提醒国内其他贵族,他们有特殊渠道可直达天朝(世上许多地方所盛行之高雅品味界定者),更形巩固自己统治地位。
因此,朝贡制度设计和基本运作力量,源自对文化、政治、身份地位关注,而非源自对追求最大获利关注。但在这同时,这制度也为蓬勃贸易立下基本准则。清朝认为,暹罗国将稻米运到广东(而非运来糖乃至鸦片之类无用、奢侈商品),乃是“很文明行为”,为示嘉许,清朝更形扩大贡品贸易(暹罗人为此受益更甚于稻米运输业者)。清朝借此奖励暹罗忠心,但也促使压低华南粮价。
仔细检视进贡使节团本身,们发现道德秩序和经济利润在许多方面密切相关。不只随进贡团进京贸易商,带来可在北京期间私下销售商品,就连皇帝赏赐礼品也往往迅速变卖出去(事实上,中国贸易商和某些外国人样,抱怨朝廷赐给外国人东西不够多,他们深知外国人就借着将部分赏赐迅速变卖求现,以取得购买其他中国商品资金)。借由以贡品交换赏赐,许多中国商品价值得到确立,使它们成为在国外奇货可居奢侈品,因为它们是皇帝所御赐东西。
这现象不只适用于象牙筷子之类物品(即使在用手吃饭国家里亦然),也适用于货币本身。中国z.府印制过量纸钞时(常有事),受赐纸钞贡使,若拿纸钞换取中国境内商品,获利甚微,但拿回国内,纸钞仍可以引来欣羡,因而备受重视(但其价值与其上所印面额无关)。因此,将中国纸钞带回国人,是在追求无实用价值身份象征,或者如任何精明贸易商样,只是不想在纸钞已过剩地方用掉纸钞?带回丝织品人又与这有何不同?没错,中国印花丝织品可以穿戴在身上,纸钞不行,但它们也和纸钞样,具有众所公认高价值,且是几乎和今日美钞样难以伪造价值;它们还是身份地位象征,即使从不穿在身上亦然。因此,丝织品既是上层人士织物,也是货币种;在许多地方,可以拿丝织品来抵缴部分税,甚至规定必须如此(约略1600年之前,在中国本土确是如此,明朝皇帝常以大量丝织品赠予蒙古人、其他潜在侵略者,换取彼此和平相处)。因此,朝贡制度虽然明显未将经济利益放在首要考量,却同时协助确立个广大共同市场,赋予该市场共通货币,界定主流品味(此品味有助于打造出值得为其生产供应商品市场),创造时尚、行为两者标准(该市场里上层阶级,借这些标准确认对方是可以交易对象,而不致有损身份地位或冒太大违约风险)。如今,这些功用或许分由许多看似不相关市场参与者(从国际货币基金到圣罗兰公司)来行使,但们并未摒弃其中任何项功用。在贡品贸易集中于北京时代,这种贸易不因仪式化而失却商业意涵,也不因具有通商贸易实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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