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四郎!”有人喊出这个名字。
“祭剑叶四郎!”有人在名字前面加两个字。
叶四郎解下披风,扔给名随从。
青年穿着皮裤,上身赤裸,肌肉像打磨过铁器样光滑,没有处伤疤,腰下挂着柄剑,长短与他身材正相配,比较之下,顾慎为剑就是长匕首。
顾慎为曾经见过大雪山剑客,可是那些人用剑如用刀,这位叶四郎却是真正剑客,顾慎为遇到第位剑客。
四排,严阵以待。
顾慎为身子向前微微倾,内息遍布全身,准备活捉孟五公子,不管陀能牙这选择理由是什,他们现在是坐在同条船上。
流血冲突触即发,人群中有个声音喊声“且慢”,接着名青年公子走出来,身白衣,大冷天手里也握着纸扇,看样子并非孟府下人,而是有来历公子。
“大家是来做生意,不是来寻仇杀人,有个主意,让双方都满意。”
孟明适对白衣公子比较客气,抱拳说道:“高侯爷既然有办法,最好不过,也不是非要怎,只是这群刀客明显是跟奴才串通气,想让当众下不来嘛。”
他想起师父铁寒锋曾经说过,“用剑人不是白痴,就是神仙。”
叶四郎看着像尊神,完美无缺神。
白衣高侯爷微微笑笑,打开扇子,习惯性地摇两下,又合上,“听说,好刀客挑价格,还挑主人,陀老大宁舍千金也不肯接受虬社邀请,大概是觉得虬社无高手,日后危险太多。所以想,不如这样,虬社派出个人来,跟这位杀手杨欢比场,胜方,总有资格当陀老大主人吧?”
孟明适暗暗骂自己句,早安排好计策,怎事到临头全给忘,于是又换上大度表情,“对对,大家块打群架有什意思,不是有个什血刀会吗?如今篝火未熄,比武继续!”
没人争求少年杀手与陀老大意见。
高侯爷侧步让路,从他身后走出名披着紫色披风青年来。
青年个子很高,在众人当中颇有鹤立鸡群意思,身材却极为匀称,丝毫不显笨重,步伐沉稳,全凭腰胯用力,上半身几乎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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