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奇心驱使下,立即搬开约有五六贯(7)重石头,捡起被雨淋湿破损纸片,这就是那张PL商会开出收据。这个意外发现激起好奇心。
事后在现场搜证黑田疏忽三点重要信息:
第
田博士无罪”读者来信,投稿者署名为左右田五郎。
与这篇投稿内容相同书面报告已呈交负责审理富田博士案初审法官(6)某某氏。想光是递交那份书面报告应该就已足够,不过,担心万由于该法官误解或其他原因,使得出自介书生之手这篇报告会不之。况且,报告等于推翻之前某有力刑警证明事实,因此即便获得采用,也担心当局事后是否会将所尊敬富田博士蒙受冤屈公之于世,为唤起舆论,特地寄上本文。
与博士之间毫无瓜葛,只不过是拜读博士著作后对其深感尊敬介平民。但关于这件事,眼看学界巨擘将因错误推断锒铛入狱,深信目前唯有这个因缘际会之下也出现在现场,并找到些许证物人才能拯救他,基于当然义务,不得不做出此举,这点还请各位不要误会。
然而,是基于什理由坚信博士无罪呢?言以蔽之,司法当局仅凭刑警黑田清太郎调查就判定博士有罪,未免太不周全,因为黑田刑警推论可说是充满幼稚戏剧化色彩。若将大学者那谨慎细致、透彻无比头脑与这次所谓犯罪事实相较时,身为局外人们会作何感想?想必是不自觉地对两者思想深度天壤之别将信将疑吧。警方真以为博士会笨到留下拙劣脚印,留下伪造模仿笔迹,甚至留下装毒药杯子,好让黑田某某人大出风头?除此之外,如此博学嫌疑犯怎可能没料想到中毒尸体会残留毒素?就算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也确信博士理所当然是无辜。但还不会莽撞到根据上述推测便贸然提出博士无罪主张。
如今,刑警黑田清太郎正因赫赫有名功勋而出尽风头,世人甚至推崇他是日本福尔摩斯。他正春风得意,要下子摘掉他头上光环,其实也相当不忍心。事实上,相信黑田是国警察人员当中最优秀办案高手之。这次失败在于他比其他人更聪明。他推理方法并没有错,只是他办案时所掌握证据不够全面。也就是说,在缜密周到这方面略逊于这介书生,对此为他深感惋惜。
避开这件事不谈,所提供证物不过是以下两样非常普通小东西:
其,是在现场找到张PL商会收据(三等急行列车配备枕头租金收据)。
其二,是作为证物被当局扣留博士短靴鞋带。
仅此而已。对各位读者而言,担心这两样证物看起来恐怕毫无价值。但内行人应该清楚,就连根头发都可能成为重大犯罪证据。
老实说,发现是偶然。事发当天适逢在场,因此得以在旁观看几位验尸官进行调查,蓦然,坐石块底下露出角白白纸片。倘若当时没看到盖在那张纸片上日期戳印,可能就不会起疑,但对博士而言着实幸运是,纸片上日期戳印犹如某种启示般烙印在脑中。那是大正某年十月九日,亦即事发前天日期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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