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野语气仿佛隐约察觉出什,感到股莫名寒意。被他情绪感染,连想法都和他致起来。这起案件里,是否隐藏着目前还没有人知道可怕阴谋?
“或许留下脚印。”
“未必,这几天天气晴朗,泥土十分干燥,而且庭院外长满杂草,根本看不出脚印。”
“那,目前这只皮夹便是唯线索。假如能查到主人就好。”
“没错。天亮,们立刻出去打听吧,或许有人认得。”
河野说着,慎重无比地从怀里取出个物品,“就是这只皮夹。”
仔细看,那是个挺高级双折式皮夹,上面装饰着黄澄澄金属零件,看起来鼓鼓。
“这皮夹掉在那家伙逃跑路上。四下片漆黑,也没看清楚歹徒相貌,不过这玩意儿正好掉在浴场后门路灯下,刚好被看见。想,定是那家伙慌里慌张,不小心掉。”
在好奇心驱使下,们仔细检查起这只皮夹,漫不经心地取出皮夹里东西后,们不由得瞠目结舌。皮夹里没有预期名片或者能暗示主人身份证件,反而全是纸钞,且是新到几乎可割伤手指十圆钞票,约有五百圆。
“这看来,刚才那名歹徒或许就是行李箱绅士。要真是他,皮夹里有这多钱也不足为奇。”种难以形容想法在脑中翻腾,但时之间,只能猜到这些明显极可能性。
接着,们几乎彻夜谈论这令人振奋发现。完全是出于小孩子喜欢鬼故事那种想见识恐怖事物好奇心,但河野看来对侦探犯罪事件有着浓厚兴趣,从他话中,处处可窥见他异常敏锐判断力。
无论如何,们是命案发现者,还目睹偷窥镜里重大线索——凶手颤抖着手以及手背上疤;另外,还有今晚发生事,再加上皮夹这个确实物证,们掌握着各种警察不知道线索。这个事实令们振奋。
“如果们能够亲自找到凶手,定非常满足吧。”
因为不必再担心偷窥镜问题,有些得意忘形,还抢在河野前头,放肆地脱口而出这样豪言壮语。
“可是这太奇怪。如果他就是凶手,那他还跑回来做什?看他立刻转身逃跑样子,认为那绝不是刑警,定是与犯罪有关人,但就算是这样,未免也太不合理。”河野边想边说。
“你点儿都没看见歹徒长相吗?”
“嗯,他下就溜掉,感觉像只飞过黑暗蝙蝠。会有这种印象,定是因为对方穿着和服。他应该没戴帽子,身材看起来很魁梧,又好像很娇小,实在太不可思议,印象很模糊。他沿着湖畔跑到庭院外头,应该跑到对面森林里。那座森林很深,就算追进去,也找不到人。”
“行李箱绅士(姓松永)身材肥胖,感觉像不像他?”
“不是很清楚,但看上去不像。直觉告诉,这起事件除们之外,还有们都不知道第三者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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