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平静。
倒是朱珍,脸颊有些少女红晕。他能感受到,她依然很思念他。这次她所见到高山,和两年前高山相比,经历些事,成熟稳重,30岁,是男人很好年龄。
但时过境迁。
有些事情可能永远也回不去。
他感恩于她体贴地离开,充满自尊感,很好。
人生新消费方式,还是能解放人们各种工具和服务,这是他职责所在。
“若父亲遇到问题,怪就怪他太老,老套不管用。”
这时候秦沃,也需要他怀抱。
所以,眼下他需要去处理件紧急且让他难堪事情。然后,正大光明地面对她。
看着她熟睡样子,他知道两人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插入些真实而不让人愉快人,生活或许总是有些不速之客,他只希望快快结束。
现在,若这切是真,他有是责任感和愧疚感。可能她也抓住他责任感和愧疚感。
他直是个做事情专注人。陪朱珍在医院,和Tong起。从画面上来看,三人很登对:俊男靓女,外加个可爱小孩,幸福家人。
多希望,这是2011年,他和秦沃婚后样子。
可是,并不是。
出门时,他右边眼皮忽然开始跳,不好征兆,或者说不好预感。
这所谓征兆,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相信它,它就是真实存在,从生活中逐步淘出来“个人语言”,是真实内心给人生指引。准确读懂征兆,是堂必修课,但允许犯错。对于活在未来人来说,紧要事是活在当下,遵循征兆,时间,能看清很多事,但心直在指引,慢就是快。
高山在上海希尔顿见到朱珍和Tong时候,不可避免地,有些不知所措。还好是婚前事情,而且那时他们是正儿八经男女朋友,虽然时间很短,虽然朱珍出现结果,唤醒他心里已慢慢存在秦沃形象。
那个叫Tong小男孩,就站在他面前。“叫叔叔。”朱珍还是很得体。
“叔叔。”落落大方,若不是在这样情景中,而是朋友家小孩,他相信自己会更容易接受他、喜欢他,没准会给他买大黄蜂模型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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