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穿是多少钱裙子,看上去很美,但年纪太小,也不够档次。晚上九点半,被介绍给Cheryl-Ann和她朋友们时候,这位三十多岁仍旧学着女学生样子叫Lyle“L”,叫自己CA女人,带着友好微笑说:“L总是不知不觉地修正交友标准,扩大们社交圈子。”CA很有水平,把句没礼貌话说得很有教养。
午夜来临之前,谣言传来传去,成个不到二十岁亚洲模特,晚上兼职做Escortgirl。值得庆幸是跟Lyle都不是敏感人。无所谓,也宁愿他不要去解释,如果有人说是史密特和谢林顿小律师,是十几年之后另个RonaMorgan才真会戳到痛处。们拿瓶红葡萄酒躲到花房里去喝,喝不多,但酒量更差,点点酒精就能让开始觉得密封玻璃房子有些闷热,里面蝴蝶兰羊齿藓都在争夺空气。去洗手间补妆,洗手台上摆着女主人和名人合影,只认得裘德·劳,其他似乎是些作家、音乐家或是政客
只要你愿意。只是没有足够好朋友可以介绍给你认识。”他说,“如果有天结婚,可能需要花钱雇个伴郎。”
“们有共同点,恐怕也需要雇个伴娘,要是你知道好点伴游公司,别忘告诉。”
他笑笑,在某个摄像头盲区里吻。
离开他嘴唇,轻轻地问他:“你是不是经常在这里教女孩子开车?”
“在你之前,只教过Rona。”他回答,“你们应该认识。”
“就是这辆车?”似乎过很久才又开口。
“对。”他肯定不知道心情,语气平静地继续说下去,“她是英国人,那个时候刚到美国,总是觉得自己坐在错误位置上,在路上错误地边行驶。”
如果没有记错,这是们第次说起结婚,也是他第次提到RonaMorgan。有个万古不变道理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面前:总是会有美丽聪明女人把自己最明媚年纪留给他这样男人。
Cheryl-AnnWalsh是纽约非自食其力之阶层当中典型又非典型角色。在那个周六晚间派对上第次见到她,发现她长得并不像CarolynMurphy,纯粹是棕发,三十多岁年纪,二十六岁时跟个姓Walsh人结过婚,七个月之后离婚,没有孩子。从订婚到婚礼准备年半时间,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习惯Walsh这个姓,离婚之后也没有改回去。
派对之前那个下午,Lyle带去买衣服和鞋子。第次站在绵厚地毯上面,对着三米多高黄铜镶边大镜子,试万七千美元连衣裙、礼服外套,晚装包和高跟鞋。在那之前,BananaRepublic和ClubMonaco是最常光顾牌子,每个月至多只有几百块闲钱花在买衣服鞋子上面。不是那种固执地不喜欢花男人钱女人,喜欢他为买东西,最好不是用现金,用卡,签支票更好。因为之后他还会收到账单,看到上面店铺名字、零号裙子、三十五码半鞋,就还会想到。别人可能会不相信,这种感觉跟钱并没有多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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