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ole、Cheryl-Ann,和其他些刚刚结识女人们时而来访。在闲聊当中听说,在市郊那些大房子里面,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家政、园艺、
lyCrudup;同时也有些是老早就知道名字,就像AnneHathaway,Madonna,SherylCrow,EthanHawke,DomenicoDolce&StefanoGabbana等等,当然他们本不知道是谁。
男女明星、时尚偶像、话题人物、名媛富翁,是曼哈顿或者说世界上所有地方社交场上基本组合。在眼睛里,所有这些既新奇又有些陈腐,原本披着神秘面纱著名人物在闪光灯下无例外变得平凡而俗丽。只有Lyle从五光十色浮华背景当中凸显,看起来和其他人截然不同。有时他是组织者,有时也要参与其中,不过他从来不着奇装异服,也没有把任何地方着装规则放在眼里过。六至七套几乎模样西服,打基本款式衬衣就是他常穿行头。身上从来找不到饰物,连领带也很少系。手套之类必备品,律是最简单样式,式两份,有替换就可以。旧丢,新才会补充进去。相比之下,没有积蓄或是地产,衣橱里家当却要多得多。
有时候,也觉得自己花钱花过火,半开玩笑问他:“是不是该收敛下,或者开始记账,每个礼拜拿来给你检查?”
他笑着摇头,说不用,而后补充:“只是觉得东西多让人心烦。”
心里庆幸他没跟算钱,嘴上却还是嘲笑他:“人年纪大怪癖果然是多。”
而他告诉,这个“怪癖”十几岁时候就有。打他记事起,每天身边都会出现新东西,基本都是Nicole买,簇新,精致,新奇,却也是陌生。样新东西他还没来得及熟悉,就会有更新取代那个位置。那个时候,他们刚刚离开法国,住在大都会美术馆附近。在那栋三层楼房子里,Nicole造间大到吓人更衣室,衣服需要图书馆似管理系统,首饰按照材质分门别类地编号,每双鞋子年也不见得有机会见次天日,而她却乐此不疲。十几年之后,Cheryl-Ann也开始做同样事情。他边讲边摇头,然后指给看他衣橱里件黑色风雪外套,告诉那是他十六年前买。
“是个很长情人。”他说得有点得意。其实他又有几天真在风雪里走过,件做工很好衣服摆上十六年也不算很久。
“男人,喜欢你这样,但是女人做不到这样,包括。”对他说。
“对你可以宽容点。”他说得很温柔,却让隐隐有点担心,害怕有天也会因为这样那样事情叫他心烦。
除此之外,生活简单平静。他有时很忙,有时候也会整天整天地陪着,睡到快中午时候起床,醒之后就对着肚子读本有关农场和小兔子故事书。他不在家时候,有Damala打扫房间、料理家务,实在没有什必须要做事情。如果天气不好,整天都不出门。在那样日子里,要是有人走错楼层,电梯门打开时候,就能看到在门厅里圈圈地瞎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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