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吃什?”苏锦之忽然开口问里维斯。
里维斯听到他问题后怔几秒,很快笑声,望着他严肃地说出不正经话,但听他语气,却很认真:“吃你。”
男人犹如雕刻般分明五官俊美绝伦,眼里带着柔和爱意,恍惚间他身影和脸庞和宋明轩重叠在起,如同那日他在花房醒来对上双眼——也是这样深邃灰和黑,像是睡梦中注视着他黑夜,偶尔闪烁出点点幽暗光,如同夜幕里疏星。
苏锦之忽然觉得眼眶酸涩发胀,却又控制不住心脏悸动和缓缓升起情愫,那点微苦难过被涌上甜蜜轻松遮盖,眼里雾气很快就消失不见。
他耳廓红,瞪男人眼把书从桌子上拿起来装作继续看样子,实际上却是用它来遮挡自己渐渐烧起来脸庞。
。
很好,回答“不喜欢”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回答“喜欢”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选哪个,他都会被捅。
但里维斯逗他会,又在他唇角亲亲就没干其他事,也没捅他。
苏锦之看着他,反复在想里维斯会不会和宋明轩就是个人呢?毕竟两个人再怎相似,也不可能做到习惯上完全统,总是会有那些或多或少差异。
可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是两种不同文化,甚至连说话方式都有很大不同,苏锦之想要回忆宋明轩些小习惯和爱好,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个不合格恋人。
里维斯勾着唇角,把书册从他手中抽离,凝视着他眼睛字句,清晰而缓慢地说道:“喜欢乔希大人直注视着样子,不论生气还是发怒,喜爱或是厌恶;喜欢乔希大人用手触碰感觉,不论是惩罚还是奖励,轻柔抚摸亦或重重敲打,都喜欢。像是乔希大人离不开血液那样,也离不开您。”
里维斯握着他手,慢慢地移到自己脸上蹭着,那双深灰色眼睛直注视着他,用滞重而餍足声调点点缠住他心脏:“如果非要问喜欢什,那只喜欢并且深爱着乔希大人。”
“纯粹如,直至死亡。”
“你别以为……这样就会原谅你无礼。”苏锦之声音有些滞缓,充满哽涩,他垂下眼帘,眼神飘向旁红木桌,继而又转向复杂华丽毡毯,游移闪动,没有焦距。
“那就不要原谅。”里维斯轻轻抬起他
宋明轩知道他喜欢吃草莓蛋糕,可他却不解他喜欢吃什,又讨厌吃什。他们在起很久,结果他对他看似解,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却无所知。
这样无知使苏锦之忍不住对自己产生怀疑——他真爱过宋明轩吗?
他现在回想起宋明轩z.sha死在他面前那幕,心脏还是会想被人狠狠攥住样不能呼吸,可是他却还是能好好活下去,不至于痛不欲生,甚至在遇到个和他极为相似人之后,还把这份感情也给淡化。
零号所说灵魂论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里维斯和宋明轩样,他们有着同样外表和灵魂,但如果不是呢?假若他们是毫无关联两个人呢?假如里维斯毁容,他还会喜欢上他吗?
苏锦之对自己没有自信,他无法确定他爱上究竟是具皮囊,还是皮囊底下第无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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