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他跨越南北那漫长距离,走过千里土地,只为来到这里遇到那个人。
洛长洲抬起头,看着牧场路旁在春风中小心舒展摇曳着绿枝叶梨树苗,第次觉得,南城风景真很美。
作者有话要说:那首歌是《南山南》。
,虽然比不上帝都那些国内数数二大学,可他也没想过非要考那些学校不可,而且以他成绩来说……应该去哪所大学都不是问题。
哪所郁裴能考得上大学都行。
这些念头洛长洲之前从来都没有想过,或者说是没有深想过,只是今天顺着洛父问题股脑地全都从心底沟堑里狂涌出来,如万马奔腾,敲击着他心脏。
洛长洲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从小到大也没有对除亲人以外任何个人产生过类似“喜欢”这样情绪,就好像他感情区域生来就是片荒漠,寸草不生,但这并不代表他不知道喜欢个人是种怎样感受。
正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感受,所以当它出现时,它动静才会如此强烈——犹如山崩海啸,叫人无法忽视。
他不知道自己从什时候开始喜欢郁裴,或许是从第眼看见那个趴在书堆后面睡觉漂亮少年时开始,或许是从他第次给自己发晚安短信时开始,甚至从他第次递给他糖,又或是在他在送出那本白色笔记本时起,郁裴名字就随着他下笔力道,笔划地缓缓刻在他心上。
洛长洲抬起头,看眼南城湛蓝干净天空,南城不像北方,到处都透露着属于北方人豪爽和大气,这里切都是婉约和柔美,细腻地就像是普洱白茶带着细细绒毛嫩绿茶叶。
父亲和母亲说要搬来美丽南城住,说这边有很美风景,他想也没想就同意,因为对于他来说不管在哪里都是样,即使南城这边确实拥有着无比美丽南方风光,在他看来也是平平淡淡切,在他心上掀不起任何波澜。
除那个人。
直到真遇见,洛长洲才发现,原来这世间真有歌中所唱那种感觉——任何为人称道美丽,都不及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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