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甚至都不认识哪个见过土耳其人人。他们会这样想,仅仅是因为他们听说过亚美尼亚人大屠杀和传奇十字军东征,然后他们就假定这个国家所有人都应该受到谴责。
通常,偏见对象都是受排斥群体中个体成员。在回避位黑人邻居,或回应“格林伯格先生想预订个房间”请求时,们做法所遵循,是们将其他群体作为个整体而武断地贴上标签。在这样做时们很少,甚至从不去关注个体之间差异,们都忽略个重要事实,即们邻居——黑人甲,并不是们已有充分理由去讨厌黑人乙;格林伯格先生可能是位很体面绅士,点都不像们有理由不喜欢布卢姆先生。
这个心理过程是如此普遍,以至于们也许可以将偏见定义为:
对属于某群体个体持有种厌恶或敌对态度,仅仅因为他属于该群体,就被推定具有人们归于该群体那些令人反感特性。
该定义强调个事实,即尽管日常生活中种族偏见通常体现在对待个体态度上,但它也暗含着将群体作为个整体贴上没有根据标签。
回到多少证据才算是“足够依据”这个问题,们必须承认,很少,甚至没有人能够基于绝对确定性做出判断。们有理由相信,但并不能完全确保太阳明天依旧会升起,或者死亡和税收终将降临。对于支撑任何判断而言,所谓足够依据终究只是个概率问题。通常,们对于自然事件判断,相较于们对人判断,都是基于更坚实也更高概率之上。们给国家或民族贴上类别化标签鲜少基于高概率特征。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多数美国人对纳粹首领都怀有敌意。这是否能算作偏见?答案是否定。因为大量现存证据表明,纳粹集团将邪恶政策和做法作为政党官方指导思想。诚然,纳粹党内确可能存在正直人,他们从心底里排斥这些可憎计划;但是,邪恶纳粹分子所占比例是如此之高,以至于纳粹集团对世界和平和人类权益构成实际威胁,是们合理、现实斗争对象。纳粹高危性使们敌意脱离偏见范畴,而变成种实际存在社会斗争。
在关于歹徒案例中,们敌对心理不属于偏见,因为他们反社会行为为们判断提供决定性依据。但两者界限难以划定。们该如何对待名有犯罪前科人?众所周知,个有前科人很难获得份能维持生计和尊严稳定工作。如果雇主知道他犯罪记录,自然就会对他心生嫌隙。然而,雇主们怀疑和提防程度之深,经常超过证据所能确立合理限度。如果他们有耐心进步考察这个人话,可能会发现面前人已经洗心革面,甚至他还可能从来都没有犯过罪,而是被人冤枉。仅仅因为个人有过犯罪记录,就将他拒之门外,从概率上说确有其合理性——毕竟许多罪犯本性难移——但其中也包含定程度上没有依据预判。这是个真实临界个案。
们永远都无法在“足够”和“不足”依据之间画出明确分界线。因此,们往往也无法确定眼前案例是否属于偏见范畴。然而,没有人会否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