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走,心里边盘算着。越是这想,越是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好机会。他做事很谨慎,知道如何清理犯罪现场,所以没有留下丝毫证据,但总有不走运时候。如果警察有充分理由认为嫌疑犯不是他……现在好,这难道不是件好事吗?他给杰瑞回电话。
接到他电话,杰瑞很高兴。他告诉杰瑞他马上就到。他需要停下车,在外面见他。关键是要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这是他在杰瑞书中学到。关键是得让杰瑞得出结论:他自己是杀人凶手。因此他得让杰瑞隐藏证据,这只会使他看起来更有罪。汉斯还留着刀,但上面没有他任何印记。原计划是把它丢进个深洞,但现在计划变。这就是进化,适者生存。杰瑞日子到头,要是全世界人都认为他是个杀人凶手,那会怎样呢?
他开车去那幢房子,杰瑞正在那里等他。他最后次来这里是三十年前事,这里几乎没有什变化,有点儿变化他也毫不关心。他把车停在老房子外面,杰瑞沿着小径迎面走来,呆头呆脑。这些天他直神情恍惚,是那种“很困惑,不知道到底是怎回事”神情。个胖女人站在门口向这边张望,显然,她是闲得慌,他觉得没有必要在意她。他只需要关注事情正在朝着什方向发展。
杰瑞上车,感谢他,然后……然后什也没说。他朋友脑子关机,不是吗?
“杰瑞?杰瑞,你现在还清醒吗?”
杰瑞不清醒。杰瑞走在田野里,在疯人县树林里拉屎。
他驱车去杰瑞家,但在相距二十米地方停下来。他不想冒险惊醒桑德拉。他打开车门出来,到杰瑞身边。他朋友处于半梦半醒状态,汉斯领着他向家里走去。汉斯可以感觉杰瑞大脑切换到某种自动模式,他爬过写作房窗户,坐在沙发上。那刻,汉斯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他坐下来,好把事件想清楚。他回到车上,拿来凶器。杰瑞睡着。他把刀子上血擦到杰瑞衬衫上,然后把杰瑞指印按在刀上,再将刀放进杰瑞外套口袋。
他离开。他确信桑德拉会在这天结束时打电话给警察。她将会看到杰瑞衬衫上血迹,她将会发现刀,她将会告发她丈夫。也许杰瑞会杀他妻子,这真是锦上添花,这婊子向来不喜欢汉斯。杰瑞还是有利用价值。
杰瑞还是有利用价值,这就是现在他。他读完这个故事,个他不记得写故事,个亨利完成故事。他心脏再次狂跳起来,然后间歇性地停几秒,再次狂跳起来。他感到头晕目眩。
这只是个故事,他心想,只是个故事,开头就写着“短篇小说”,并不是纪实,不是证词,只是短篇小说而已,这是他们编造,是虚构,是他和亨利“杰作”——他们本来就是编造艺术家。既然是这样,那就是亨利因时兴奋而忘乎所以,缺乏对事情谨慎思考,就像亨利发现汉斯撬锁(可能)和杀害女人(可能),以及杰瑞爱吃甜点(绝对)。但是,亨利同样也可以在谎言中发现真相。很有可能会是这样:杰瑞醒来后,发现自己穿着汉斯沾上血迹衬衫,他把它藏起来,再回去睡觉。也有可能,什都没发生过;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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