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安静点。”女子拿起筷子说道,“食不言寝不语。”
“好。”还是个知书达理美人,方琼心中是无比满意,已经无心吃饭,不停地把好吃端到她面前,恨不得亲自喂给她。
吃完饭后,女人放下筷子,直直地看向他:“你路跟着做什?”
“该死,难道你还没感觉到吗?”方琼指着自己心脏说,“从见到你那眼起,这里就
“这边请!”方琼立即带着她往酒楼走去,不停地追问道,“姑娘你是外地来吧?来这里是所为何事?有什能帮得上忙地方吗?”
“不用。”
该死,已经被这女人拒绝好几次,很好,成功引起他注意。
方琼想要占有心思更浓烈,他大摇大摆地带着美人去镇上最大客栈,点桌子菜,然后眼巴巴地看着她:“姑娘,吃饭时候就不用带帏帽吧?”
女子点点头。
“姑娘,你是哪里人?”
如此好看女子,若是本地人,他决计不可能点风声都不知道。
“在下方琼,不知能否知道姑娘芳名”
“不能。”女子声音嫩很,像是春天里掐出嫩芽,与面容呈现出种异样反差,说完转头就走。
“姑娘别走啊,咱们交个朋友如何?”
昨日下过场大雨,今日依然又是个大晴天。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眼瞅着张老爷快要松口,将女儿嫁给自己,方琼很是高兴,上街置办新衣裳,打算再给张家人瞧瞧他英俊身姿。
他从小在赞美声中长大,周围人都会夸他英俊勇武,前途不可限量,这话都快刻进骨子里,所以他从来都自信得很。
结果却在张默笙这里栽跟头。
别家姑娘是恨不得倒贴嫁妆都要嫁给他,张默笙倒好,连个正眼都不给他,还几次三番地拒绝他提亲。
方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取下帏帽,在完全看清对方面容时,还是不由瞪大狗眼——
绝色,人间绝色!
明明是清冷表情,却配上妖冶妆容,朱唇莹润,眼尾细砂点出眼神余韵,眉心处朵盛开梅花,更是点睛之笔。
这对比,张默笙美就显得有些呆板。
方琼很快就将张默笙抛诸脑后,捂住胸口,眼神都痴:“姑娘,能为你做什吗?”
“你撞,个道歉都没有,还想让与你交朋友?”
“对不起对不起。”方琼立马乐呵呵地道歉。
“道歉有用话,要官府做什?”
方琼噎:“那姑娘你想让怎做?”
“饿。”
这不仅激起他胜负欲,还让他更是喜欢,多有骨气,多不畏强权,总有天他会让张默笙知道他所有好!
买几件最贵衣裳后,他带着几个手下走出店铺,神气得很,路人见都得恭恭敬敬跟他行礼。
经过闹市时,行人多起来,他避开个四处乱跑小孩,往后退时候不小心撞到人。
他回过头看,先是闻见股淡淡清香,随后才看清面前人,席红衣,头戴帏帽,白色幔纱朦胧地透着她脸庞。
方琼直觉是位美人,下意识偏下头,恰巧点轻风拂过,白纱吹起角,露出女子姣好面容,生得双风情眼,却又眼神清冷地瞥他眼,看得他心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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