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见过朝辞人,都会觉得这家伙好看得过分。明明表情举止并不轻佻、也没有引人误会成分,但是只要他抬眸看人眼、便是风流恣肆不尽。
这种感觉甚至是说不清,只觉得他眼尾带着笑、眸里有光、唇也艳得过分。
赵绎从前没什感觉,只觉得看朝辞最顺眼,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憋得太久,他确已经到看朝辞双脚就已经来反应地步。
或许也怨不得他,他想。
朝辞脚实在是生得好看。他天生体寒,双脚摸上去冰凉,但因为这小子向来偷懒不爱运动,脚上没有点老茧,皮肤白皙细腻,触感实在是滑腻到人心底。足尖透着点微红,泛着粉色指甲修剪得圆润可爱,冷白脚背上蜿蜒着黛青色血管,随着血液搏动似乎在散布着血液本身甘美甜香。
接下来又花几个小时把搬来行李整理好,放在该放地方,中间又匆匆吃午饭。等两人收拾完,已经是下午两三点。
朝辞累得够呛,趴在收拾好床上有点想睡。
倒是赵绎这个按理来说才大病初愈人精神亢奋得不像话,收拾完房间、又见朝辞上床,他也犹疑着没离开。
他上前把朝辞累得来不及脱掉鞋子脱。
朝辞小腿被他放到自己大腿上,被按住脚踝,脱去鞋袜。男人略带粗糙指腹带来异样触感让朝辞困意都消散些许。
时候,他什也没想。
放任着空空脑子,不着边际地漫游,最后冷不伶仃地、脚踏空。
…………
【阿辞,晚上可以见面吗?在景和。】
朝辞收到霍沂歌发来短信。
朝辞觉得有些不自在,将自己腿抽出来,正想埋进被子里。
赵绎却顺势躺到朝辞身边,个灼热吻落到他额上。
不同于这些天总是带着疼惜吻,这个吻显然藏着凶狠欲望。
他路吻下去,从额头、到眼睛、又到朝辞鼻尖。
他感到些不自在。
但是他并没有说。这时距离他和赵绎确定关系已经是快两个月,但是两人之间亲密关系只限于拥抱和牵手——甚至拥抱都很少。更别说亲吻,亲吻最多只是亲亲脸颊和额头鼻子。
这个进展放到男女情侣上,已经算是慢,更别说两人都是二十岁出头大男人。
有人认为,男人爱情有大半都是性。虽然哪怕没有性,赵绎依旧深爱朝辞,但是不可否认,在两人已经交往快两个月前提上,他确是很渴望这方面满足。
哪怕只是截光洁如玉小腿,甚至是褪去鞋袜柔嫩足尖。
这时才是早晨,不过朝辞早早就起来。因为他答应赵绎,今天他搬过去跟赵绎住。
更加准确来说,是赵绎想搬回来和朝辞住,因此在学校附近又买间公寓——至于之前那间,两人都默契地没有再提。
赵绎已经提前过去住个多星期暖房,今天周末,朝辞要搬过去。
新住处他提前去看过,什也不缺。朝辞也懒得收拾太多,把些重要或者用惯东西、衣物、书这些东西收拾下,整出三个行李箱,就准备搬过去。
因为东西不算多,两人索性没有联系搬家公司。赵绎过来和朝辞起搬,放到后备箱里,两人就开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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