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上帝之手。”阿尔玛接着说道。
“绝对是。”罗伊肯定总结。
盾牌圣骑士诺曼阁下在这个尘世中所说最后个单词,就被刚刚还奉承过他手下打回到肚子里,然后他就带着对这个世界无限热爱去地狱找撒旦喝咖啡去。
拥有皮下装甲诺曼尸体在王平手中似乎变成活物,可以当盾,可以当锤,也可以当鞭子,王平收拾掉靠近他几个笨蛋后,闪开身旁两米处射来冷枪,然后丝毫不顾及身后因为惊吓而将子弹打乱飞无名小卒,双手抓住已经变成破布袋子样尸体轮圆后砸出去!
侧身,滑步,挥拳!
将打冷枪笨蛋眼球从眼眶中砸出来,王平根本没兴趣听那声冒泡闷响,左手钳住冷枪小子脖子,左脚为轴,右腿飞出,正将旁边名因惊吓而在为大地‘施肥’黑皮肤矮子脑袋砸进胸腔里,当然,即使是长毛男也没有那大力气,严格来说是将脖子砸进胸腔。
利用冷枪小子挡住身后越来越准确‘流弹’,前倾扑出,从匹马身下穿过,单手正好抓住只布满尘土靴子,根本不用特意去想,辅助计算机很自然地将输出功率加大在这只左手上,清脆喀嚓与接下来尖声惨叫几乎震聋在场所有人耳朵,除早有准备王平。起身跺脚,胸骨破裂声传来同时,右脚使劲将被当作石头第二具尸体挑起,随便找个倒霉鬼砸过去,等到众人将王平身后那匹马打成蜂窝时候,王平又把两个家伙下身分别塞进他们身体之后,终于开始使用他那只便携式激光武器。
不是枪,是刀。
激光刀优点就是可以将被切开组织血管直接封住,如果下刀快话连神经都难以传导痛觉,因此接下来惨叫声由疼痛转化为惊恐,也只有听多这种声音人才能分辨出两者不同。
凑巧,这个时代人多数都能分辨出来。
老狗与其他三人眼巴巴望着远处那个在二十多名接受过局部改造手术枪手围攻下依旧挥洒自如身影,那个快如闪电偏偏动作总是让旁观者看清楚身影,那个出手从不落空,下手从不留情让人觉得浑身发冷身影。
“上帝,绝对不会企图惹他生气。”弥撒喃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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