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次,她不用吃人肉也能够吃饱。
生平第次,她看着那个喜欢笑,满脸胡子男人脸红心跳。
生平第次,她知道自己这样女人是配不上个叫做龚茄子男人。
生平第次,她有为某个人可以随时去死想法。
生平第次,她恋爱。
想活下去,吃人。
当她在垃圾堆里栖身,并且无意中找到枚刀片地时候,五岁她想到个好办法。
个五岁流浪孩子,随时都有被吃危险,同样,个五岁孩子,任何人都会放下戒心。
她要勾引男人。
赤裸地下面,带着幼小纯洁和肮脏外表,足够让某些急于发泄欲望又想填饱肚子男人疯狂。她所做就是寻找个单身,或者暂时单身流浪汉,引起他地注意,然后逃跑。
火焰。什就是好吃东西。
人肉有些酸,有些臭,可是很顶饿,生吃很容易饱。
所以,人肉最好吃。
第次吃人肉感觉她始终无法忘记,即使那时候她只有五岁。
至于过程,恍惚是她饿倒在街边,身旁已经围拢上几个只敢吃死人流浪汉,在城里唯安全地方就是旦猎杀活人,无论大小。猎杀者立刻处死。这些如同野兽样地流浪汉在耐心地等她死去。
无论是多艰苦训练、学习,她都甘之如饴,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她这个残破身体才会对少城主有那点点用处。
有充足营养,她身体也在短时间内悄悄起变化,被少城主称为番茄。
据说那是种很好吃蔬菜。
她对名字来历无所谓,却因为有个字和少城主样而窃喜好几天。
女人情怀总是如此。
在某个僻静地方,她会摔倒,被那个男人抓住,然后挣扎,当流浪汉抓住她,并且开始用自己欲望撕裂她地身体时,嘴中翻转出来刀片就会在第时间划破对方喉咙。
第次做时候,她在成功同时,也付出小片嘴唇代价,这让她在以后日子里,即使没有笑容,嘴角却总带着丝娇媚。
当她十岁时候,收留第个帮手,也成为周围流浪孩子头目,逐渐,她道具越来越多,从刀片变成毒药,又从毒药变成死婴。
没有人指责或教导过她,她也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不对。
直到她在用带毒婴儿做笔不错‘买卖’后,被那个自称王女男人抓住,成为少城主所看重后备力量。
就如同嗅到死亡味道秃鹫。
流浪汉们正在议论这个孩子是烧烤还水煮,忽然枪声响起。几个流浪汉作鸟兽散,其中个躲避不及被流弹打中脖子,直接摔在她弱小身上没气息。
这摔,救她。
弱小身体由于饥饿而昏迷,却因为疼痛而醒来,下意识地,她张口喝着咸腥血,并顺着血流咬上对方皮肉。
从那时起,她从心灵到肉体都深刻理解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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