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丽丝感叹道:“真没有想到,肥肉也能做得这好吃……”
“虽然时间匆忙,只熬白粥和红烧肉,但是烹饪并不算简单。”洛白笑着说,“红烧肉正好营养滋补,适合给你劳累这久补补身体。”
西维尔认同地点点头:“大碗米饭浇上红烧肉和酱汁,确实管饱又解馋,看就是下心思,辛苦。”
拉塞尔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吃得正香,恨不得自己也拿过大碗白米饭,浇上浓厚粘稠酱汁,和软烂红亮红烧肉搅和通也全部下肚。
“二十八岁”拉塞尔和八年后面容冷酷中将拉塞尔判若两人,性格还没有被生活打磨得沉稳强悍,看见妻子和弟弟都能大吃大喝红烧肉,忍不住开口说:“不太想喝这个粥——”
菲丽丝已经迫不及待,待看见色泽诱人红烧肉后,她小声惊叹道:“好漂亮啊!”
洛白递给她餐具,她便夹起块红烧肉。
肉质极其软嫩,炖得酥烂到似夹就化般,方形肉块在筷间颤颤巍巍,泛着油亮,让人看便觉得口齿生津。
西维尔早已对吃红烧肉满怀期待,迫不及待地将大块红烧肉放入口中,牙齿刚刚碰到肥肉,入口即化。
肥而不腻肉香在嘴里蔓延开,配上瘦肉部分细细咀嚼,越品越醇。
借故离开,给他们些议事空间,却被西维尔温和而坚定地留住。
——你就是们家人,没有什不能听,相信你。
………………
商量完如何解决拉塞尔问题,几人才收拾收拾准备用餐。
拉塞尔刚刚打开光屏准备学着如何在医院订餐,就被西维尔拦住。
只是顶着菲丽丝视线,说出来语气莫名有种委委屈屈感觉,急忙止住话头。
“你刚刚醒来,还不能吃这些味道厚重食物,”洛白耐心地解释道,“而且这几天还不能出院,要直卧床,吃粥易消
主食是蒸好米饭,热气腾腾,带着大米特有清香,和红烧肉起吃,香而不腻,只有大口吃肉满足感充盈在心间。
再品品红烧肉软糯表皮,因为长时间烹饪,变得像胶冻般,有些坚硬,又不会难咬开,比酥烂细腻肥肉更实,有种充满胶原蛋白醇厚肉香感。
待到火急火燎地尝到味道,西维尔才学着洛白样子,将红烧肉和下层酱汁起盖在饭上,让其变成红烧肉盖浇饭。
棕红色酱汁浓稠鲜香,均匀地浇在白米饭上,连白米饭也裹上油亮色泽。
五花肉香气彻底包裹米饭,虽说有着浓郁肉类香气,却并不显得肥腻,咸淡适宜,甜而不齁,好像每颗米都变成红烧肉绝佳拍档,甚至比单纯肉更香更美味。
“大哥,洛白带准备好食物来,不必点餐。”西维尔有些矜持地说,眉目间却是片骄傲神色,仿佛与有荣焉,“你大概忘记洛白手艺吧,他厨艺可是星际闻名。”
虽然不明白弟弟这是在嘚瑟什,拉塞尔还是点点头,紧接着就看见,洛白从硕大保鲜饭盒中取出盘香喷喷、糖色均匀红烧肉,色泽棕红,亮而不油。
他刚准备伸手帮忙接过,就见洛白转身避,递给他大碗滚烫软糯白粥。
“你吃这个吧。”洛白说。
拉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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