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副厅长觉得很有道理,转身问:“专案组那边安排好没有,他们有没有开始倒查,有没有开始追查,有没有开始准备证据?”
“安排好,昨晚安排。”
“香港海关那边呢,需不需要对口,们要不要请海关缉私局出面。”
“暂时不需要。”
办人,现在们可以倒查资金流向,把资金从金鹰公司转出到她和余绍东提现这环节搞清楚,固定住证据。同时可以顺着她提供情况往下查,追查余绍东把赃款从仓库里转移之后去向,他是怎逃回香港,怎把7000多万现金带到香港,形成条证据链,港方没有理由不采信,没有理由扣住不归还。”
“也就是说们现在要证明那笔钱是们?”
“差不多,只要能证明这点,接下来事就能好办很多。”
有求于人,不得不低头,不得不按他们规矩办事。
吴副厅长暗叹口气,又问道:“韩博同志,东海那个骗子有没有把赃款还给他们?”
“真不清楚,不过们这个案子跟那个案子看上去差不多,其实有很大区别。他是违反香港金融法规,属于如假包换经济犯罪,用香港话说是商业罪案。们这个案子是明目张胆诈骗,属于刑事案件。”
韩博朝提供餐饮服务空姐笑笑,婉拒她递来飞机餐,又补充道:“更重要是,周某涉案资金全是通过银行系统转进转出,余绍东现在应该如惊弓之鸟,应该刻不想在东广久留,他诈骗到钱不太可能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香港,更不可能通过银行系统转移到香港。不管从陆路夹运,还是从海路运过去,他都会涉嫌走私。”
“当成走私案办?”
“要是他确实逃回香港,明知道把他抓回去可能性不大,们也就没必要在诈骗案上纠缠。同香港海关合作,先解决最重要也最迫在眉睫问题。”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是做无用功,事有轻重缓急,把钱追回去才是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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