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知道马儿前蹄厉害,野狼在半空中个灵巧地转身变向,身体却是来到头马屁股处,伸出利爪向头马屁股抓去。
野狼猎食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头马股臀上。
“看到它,天啊!好漂亮马。”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第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主人来,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地方,再无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是匹浑身鲜红如枣野马,身上毛发极短,只有在脖颈处,才有些蓬松毛发,两眼黑如胶漆,动不动站在那里,凝视着远处跑来野狼。
这只头马身高,比其周围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般,威风凛凛。
“这……恐怕就是混交荷兰马,也不如这只马儿神骏吧?”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混血马,这种马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样不起眼。
就在庄睿观察着这匹头马时候,野狼也接近马群,在最先奔出那只野狼身后,还跟着两只狼,前后呈三角形向头马跑去。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道理,只要这头马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
两者本来相距就不过几十米距离,短短十多秒钟时候,那只最先奔出野狼就来到头马近前,嘴里发出声带有威慑性低吼后,身体跃起,向那匹头马扑去。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时候,前提突然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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