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地攥住撬棍,刘畅手心已经浸满汗水,夏天本来就热,此刻他更是冷汗直流。
想跑,但是理智告诉他——无论是疯狗还是野狗还是家狗,都会本能追逐逃跑东西。
而且最关键是,人——从来都跑不过狗!
所以,逃跑是必死,虽然面对面也几乎是必死,但是刘畅还是选择站在原地。
三条野狗凑上来,站在离刘畅米处用猩红眼睛看着他。
脏,但绝对也算得上个致命部位。这野狗这里中枪,竟然还不死,可见这东西生命力和抗击打能力,已经不是他以前认识那种脆弱犬类。
这让刚刚萌生上去帮忙念头刘畅止住前进脚步——这种身体强度野狗,刘畅自问个都应付不,更何况三个。对方有枪还无济于事,自己这把破菜刀,根破撬棍,上去就是送死。
所以,他生平第二次,目睹个活人生生被动物蚕食全部过程——第次是看“三儿”。
警察在三只野狗攻击下,仅仅坚持片刻就不再动弹,随后,那边就传来让人牙酸血肉被牙齿撕裂声音。
那是种类似于“嗤嗤”响动,非常像人类撕开破布条声音,但是比那种声音更多几分“粘腻”气息。
刘畅站在那里动不动,强忍着表情没有露出害怕神色,他看着那三只野狗淌血嘴巴,心脏“咣咣咣”地剧烈跳动着。
而三只野狗不知道是吃饱还是怎,攻击欲望明显没有刚才强烈,就站在哪里怔怔地看着刘畅。而领头那个在远处嗅嗅这边气味后,灵敏鼻子被刘畅身上刺鼻香水味激得连打好几个喷嚏,随后就对他失去兴趣,摇着尾巴转头离开这里。
其他两条狗看到领头离开,也转身隐进雾气之中。
“呼!”
危险离去,刘畅把淤积在胸口直不敢喘那口气重重地吐出去,随后狠狠地深呼吸几口之后,走向那个警察尸体。
这种声音过后,就是狗吃食声音——“吧唧”“吧唧”。
刘畅家以前养过狗,对这种声音并不陌生,但是此刻这种声音传出来,却让他有种反胃感觉。
他躲在车后面,不敢出来,他知道狗听觉有多灵敏,所以就连呼吸声都压到最低。
不过,刘畅还是小看动物敏感度。三只狗在吃饱喝足之后,竟然齐头并进转头走向他藏身地方。
原来,它们早就知道刘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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