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前刚刚听到过,模样“沙沙”声,是千足虫马陆无数个细小脚步行走在草丛树叶见声响,刘畅记忆犹新。
“又有虫子来,还是那种。这次不止个!”
“去他妈个逼,把们当同伴吧?”听到刘畅话,队伍中当即就有士兵丢下枪,路向着郑开大道终点狂奔而去——只刚才那种虫子,如果不是因为众人运气好炮命中话,他们这小队就有可能被它团灭。而现在数只这样虫子起袭来,而且终点就在眼前,巨大诱惑和数倍恐惧压力下,让所有人都瞬间丧失斗志。
所有人——包括刘畅申明和李轻水在内,所有人都在这刻全部发足狂奔起来,小女孩也窝在刘畅怀里,被他抱着颠簸在茂密丛林间。
而这众人次发力,差距也就立刻显现出来。
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攻击周围切,如同受伤刺猬般怯懦和不顾后果。
“呵呵,不是指这个。”李轻水对那个士兵态度倒是不以为忤,继续解释道:“是说气味,你不感觉遇到那虫子之后,们身上血腥味被那虫子身上那种浓重仿佛‘中药’般苦腥气给掩盖住吗?”
“那又怎样?”
“好处很多啊!首先,掩盖住血腥味就能为们减少很多危险;其次,那大虫子即使在这丛林中,看起来也像是顶级猎食者,顶级捕食者在林间总是有定威慑力,们身上沾染它气味话……”李轻水笑道:“那们带给其他动物压迫感就强许多,这等于是为们增添把无形保护伞。”
“还有这说法?”抱着小女孩,刘畅闻闻自己袖口上气味,“早知道刚才就在那家伙身上多蹭蹭,沾沾仙气儿!”
申明马当先,比所有人都跑得快得多,丛林间蹦跳弹跃,如同只挺灵猴子,溜烟地就不见影子。
紧随其后就是刘畅,体力优势加上先天视野比别人开阔,让他能提前躲开林间障碍物,虽然抱着个小女孩,但是跑也不比申明慢上多少。
而跟在刘畅身后处于逃跑第三阶梯,竟然是李轻水。作为个体力还不如那些精锐士兵家伙,却远远跑在那些人前面。他脚下每步路似乎都经过精密计算,在满是滑腻菌类草皮和各类植物根茎错综复杂十分难下脚林间,他每次脚步踏出却都能踏在林间缝隙中最容易发
“操,你笑话开得,冷得背疼。”胖子在边配合着刘畅玩笑话,边摩挲着自己背部伤口,希望以此来舒缓恐惧和伤痛带来压力。
就这,行九个人相互支撑相互调侃相互扶持着,路行走到天擦黑也没有再遇上危险,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那虫子果然有威压。反正天色将黑,九人也终于接近旅程终点——郑州。
“大家加把劲儿,们快到!”抬头看看天色,李轻水边计算着距离,边再次加快行程脚步。
而看到曙光就在眼前,众人也强打起疲累精神,个个脚下生风在丛林间快步前进着。而半个小时之后,天色已经越来越暗,就在众人能见度急剧降低,脚步越发快速同时,刘畅再次感觉到危险。
那熟悉“沙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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