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壳在空中停留时间就像是条划破夜空闪电。
那枪声就犹如千金重锤子凿入阮绵绵心脏,脸蛋惨白发青。
弹壳射进门边墙壁上,摩擦火力像是要穿透这面厚重墙般。
只听到白霄漫不经心低头,望着冒烟枪口,冷岑抿下嘴角,“偷听可不是什好习惯。”
始重新装枪,整套装枪和刚才卸枪动作样行云流水或许更快,个枪械行家,熟悉枪每个零件,甚至能够通过拆枪装枪来迅速找到枪感,虽然能力已经没,但是杀手情圣思想却是实实在在存在过,阮绵绵知道,即使从没看过白霄杀人,但白霄无意是个顶尖高手。
当把枪再装上,整个过程也不过两分钟,看似动作缓慢,实则极快,这需要枪手眼力、手力和经验,无意识将手握成拳,白霄无形中给人压力总是无时无刻,阮绵绵切身感受到。
使用枪有玩和用两种,会玩枪人,玩是境界是技巧,会用,如白霄,绝不是为娱乐,而是杀人。
“晚上,和出去趟。”
这句话,是白家杀人信号。
杀人这种词就算是白家也不会明目张胆说出来,之前对着软绵绵白展机,白霄也不可能提这话,现在知道全是伪装,白霄起磨练阮绵绵想法,他眼睫稍稍抬抬,慵懒充满魅力,说就像是晚上起去散步般。
阮绵绵甚至不敢开口问那只可怜目标是谁,他脸色有些发白,定定站着,最终看似轻巧实则艰难点点头。
生活在阳光和平25世纪,又是正直向上(?)妇科医生,阮绵绵连只鸡都没杀过,这里上来就要把人当鸡杀,他想拒绝,却说不出话来,QAQ这个世界真可怕。
但幸好他维持着面无表情,看上去巍然不动还是很有气势,心中不断祈祷这个模样能够忽悠到白霄。
刚装好白霄就平举枪,那把枪像是有生命力般,白霄动作看上去相当流畅,扣动扳机,白霄毫无预兆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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