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用重典……这世界比乱世还乱,这重典自然也重没边。”
当确定这个律法本质核心之后,才有之后法咒术系列应用产生。
但不管怎说,律法,依旧是种秩序之力,是这个世界种元素力量,它在符合自身特性同时,样要符合元素规则。
秩序规则之力,极度秩序化产物,并不单单律法之力种。
大预言术、许愿术等等“讲理”术法,都是规则层面使用,和律法之力何其相似,他们特性也是般无二,施法结果,要成功达成预期,要失败,毫无作用。
它赋予受害者复仇权利,当恶徒行径被放置在阳光之下时候,当冥河大厅法典中记录凡人历程后,那沉重罪行,最终将化作勒死他绞索。
它赋予无辜者和弱者必须安全感,因为那些,bao徒首级,依旧高高悬挂在城墙之上,震撼着后来者抉择。
它赋予执法者和守护者无双利刃,他们是弱者和平民守护者,更是受害者复仇代行者。
很明显,这很偏激,很血腥很野蛮,很不讲道理。
但在这个残酷世界,若依旧使用现代律法……那连死刑都开始废除,花钱就可以保释“和平时期律法”,才是真正不适合时代傻瓜。
量不同而所有偏移。
“他,限于神之律和人之法……”
当条条进行定义完毕之后,却很诡异发现,个被旧时代人类社会所唾弃行径,却成“法律”最佳解释。
“……居然会是血腥而原始……同态复仇。”
名词或许是法学上特指,但实际意义却非常简单。
于是难以实现愿望,被会许愿术恶意/善意扭曲,过于复杂事件,强行规定未来大预言术根本无法实现,所以教皇们即使强行预言,也会说很是简单。
律法之力也是般无二,使用法咒,会成为敌双方力量拉锯,若律法之力使用者获得胜利,法咒
举个最简单例子,若依旧使用旧时代法理作为律法基础,那,公正骑士们,即使遇到杀人恶行,也要如旧时代警察般,先收集证据收集证言,然后把罪犯送上法庭接受公正审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甚至会不如旧时代警察,因为规则之力远比制度更加死板和愚蠢。
值得提,就是死刑,是同态复仇在现代极少数体现。
“杀人者偿命。”
这在传统/原始社会中常识,已经被不少国家否定,越发繁复法典,反而给那些罪不可赦恶徒再度为恶机会。
在这个资源有限世界,这可是种太过奢侈浪费。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伤害者、杀人者,做多少恶行,就会被同样对待,挖眼者被挖眼,杀人者被杀死,在原始部落社会,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受害者血亲执行复仇,因此,它还有个名字……血亲复仇。
由于太过野蛮和残忍,过于残酷,早就被近代国家淘汰。
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世界同样太过残酷和野蛮,最终,法律之力,却是以这样载体出现在世间。
它以更加残酷手段威慑恶徒,即使生前逃避审判,事后样会被追加刑罚,没有人能够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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