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7章 Day 27(3 / 4)

安利基友万人迷预收文:《不做炮灰[穿书]》By拆字不闻

脸盲皇帝,bao君攻x艳名在外娇花受

文案:

何鸾,个十八线小野模,还没感受过镜头温度,就先步穿成当红小说《走狗》里恶毒男配。

天潢贵胄身份,绝色美人脸蛋,比蛇蝎还要毒上三分心肠

而这颗钻石,比沈桦手上有那些更漂亮。

他看中

沈桦立即回复道:[好。]

经纪人满头问号,你保险柜黑钻石,你还要他做什啊?

沈桦舔舔虎牙,他这颗漂亮,送人。

对方又陆续发来几个通话请求,沈桦都没理会,夏总只好给沈桦发来条信息。

[小桦,听说你喜欢黑钻石,前几天刚好在拍卖会上看见颗,替你拍下来。]

下面还附张图。

珠宝盒内,纯黑色钻石光泽璀璨。

经纪人识货,看便大惊失色,绝对不下5000万星币!

直到因为场车祸,沈桦来到这个时代。

最近他频繁地梦到青年,而且心中隐隐有种预感,他和青年,也许就快要见面

经纪人还在努力向沈桦安利猫薄荷,你看眼直播就知道它可爱。不,不止可爱,还有好闻。

沈桦挑起眉,还没开口,终端上就有人发来个通话请求。

他看眼,直接点下拒绝。

要不要看?推给你。有空口放松下,这可是咱们星际里小宝贝,仅此株,珍贵得很。

沈桦又不是她这没见识猫咪,不用

说出来有些魔幻,但那确是事实沈桦来自千年前古地球。

在那个时候,猫薄荷是再寻常不过植物,人类专门种植这种植物来取悦猫咪,那会儿沈桦有五个主人,他们倒也给沈桦种不少,但是比起猫薄荷,沈桦更喜欢个青年气息。

也就是沈桐。

而这位收到回复夏总,差点高兴得找不着北。

沈桦这个人,很可恶。他上秒还在想方设法地撩拨你,下秒可能就失兴致,对你爱理不理。喜欢沈桦人很多,私底下想讨他欢心人更多,但沈桦从来都没有给过任何人回应。

唯独这次,他答应自己!

这位夏总,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成沈桦讨好别人冤大头。

作者有话要说:绿茶橘:桐桐来养你啦0v0

沈桦也看半天。

他喜欢黑钻石,其实只是觉得像极青年眼睛。

乌黑,又透亮。

沈桦收集许多黑钻石,想要以后送给青年。

就像他还是只橘猫时,沈桦会选择口感最好猫粮送给青年。所有他拥有、不拥有,只要他觉得足够珍贵,沈桦都想捧到沈桐面前。

经纪人见他这反应,想也不想就问:是夏总?

沈桦:嗯。

这又得归咎于沈桦爱撩人老毛病,经纪人说:你也适可而止吧。

沈桦压根不放在心上,还很是无辜地反问:他们自己爱多想,能怎办?

都有理,经纪人懒得理他

青年身上气息,清新、舒适,和他性格样,温柔而不喧嚣。

既然人类可以养猫咪,那猫咪也可以养人类吧?

况且青年总是会在图书馆待到很晚。

这也是沈桦总会守在图书馆附近,给他送猫粮原因。

他想养这个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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