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达对此感到奇怪:“是王妃,他只是个贱民。派人查过,他不是贵族,也没有太多财产,是个真正贱民。”
“贱民”这个概念来自在麦维堡接受王室礼仪训练。管教女官那时候再告诫希达:你不再是低贱平民,你是国王陛下亲戚,是王室旁支,是尊贵公主。
希达很清楚自己不是什公主。在此之前她只是个无所事事,连饭都吃不饱普通人。男人都喜欢漂亮妞,可希达无论长相还是身材都不具备优势,超高个头也使她看起来显得手脚粗大,魁梧健壮……上主之国女人擅长歌舞,尤其是以夸张和大幅度扭曲抖动展现身体曲线“肚皮舞”,更在某种程度上已是该国女性独特艺术表现方式。希达在这方面丝毫没有天分,也没有舞蹈教师愿意在这个看似粗鲁女孩身上浪费时间。
父亲认为她是个累赘,因为只要是脑子正常男人根本不会喜欢希达,也就意味着这个贫穷家庭无法得到笔嫁妆,让希达两个弟弟有钱结婚。
母亲是个愚昧且毫无见识村妇,除向虚无缥缈神灵哭诉并虔诚祈祷,她什也做不,也不可能改变现实。希达经常看到喝醉父亲殴打母亲。她从不逃避,只是跪在地上任由父亲揪住头发挥舞拳头,将她打得满脸是血。
皇帝妃子,她学很努力,也憧憬着那个从未见过面男人会好好爱护自己,在甜蜜爱情中好好生活。
这切都没有问题,只是国王拉赫曼性子急点,看过来自后宫报告,认为礼仪训练可以结束,他立刻任命位皇室贵族为使节团长,带着希达与丰厚嫁妆前往咆哮城,想要以既成事实方式,将两国之间盟约夯实。
阿依将这切写成密信,以白头雕通讯传给远在伦敦天浩。
回信很快:“后方切事务由你执掌,全权负责。”
这是丈夫对妻子绝对信任。
上主之国信奉神灵与其它国家不同。“上主”与“圣主”最大区别在于男女。《圣主福音书》中提到:女人是男人根肋骨所化,因此女人地位永远低于男人。而《上主福音书》同样有着类似部分,甚至比《圣主福音书》还要极端:女人是男人奴隶,如果丈夫觉得妻子必须死,他只要句话,妻子就必须服从,以丈夫指定方式z.sha。
希达在家里没有地位,父亲和两个弟弟都把她当做免费劳动力。从记事时候开始,希达就承担地里大部分劳动,更可怕是二弟竟然对她有那方面特殊兴趣,频频想要侵犯。如果不是希达身材高大,常年从事农活,打起架来二弟根本不是对手,恐怕她结局会比想象中更糟。
阿依有些啼笑皆非,她感觉天浩是把个沉甸甸担子交给自己。
看着正用小刀削着芒果皮希达,阿依思考下,张口道:“听说,你今天在外面与别人起纠纷?”
来到咆哮城已经有段日子,希达与阿依之间很熟,不再是从前那种谨小慎微,无论说话做事都较为随意。她停下手上动作,抬起头笑笑:“那是个不长眼睛贱民,他冲撞车驾,让人用鞭子抽他顿。”
事情很简单,经过也不复杂。
阿依皱起眉头:“你为什要打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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