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夫人和开车司机都被小孩童言无忌给逗乐。她摸摸儿子头,笑着问:“们Noctis为什想
早早直在繁市长大,身为应家千金,从小就是家里掌上明珠。
盛装舞步赛正式开始,看到那个大哥哥骑着马作为压轴选手出场,她踮起脚尖,指着台下十五岁英俊少年,天真无邪地问他:“表哥,你觉得于哥哥像不像白马王子啊?”
Noctis双眼睛睁得老大,聚精会神地望着骑在马上人。
少年扶稳头盔,夹紧身下白马徐徐往前行,身形修长而又笔直。配乐声响,他不缓不慢地拉紧缰绳,身下马儿也配合着他放慢步伐,整套动作非常流畅,让观看人移不开眼。
Noctis听到应早早在身旁说:“等长大,就可以嫁给白马王子。”
他刚和父母起来到这个陌生国度不久,还在跟着家庭教师学习这里语言,这还是他第次主动和人打招呼呢。
毕竟连爸爸妈妈怎说他都没学会,平时还是叫法语“Papa”和“Maman”。
车窗外少年身后也站着两个大人,双手搭在少年双肩上,正对自己笑得和蔼。
听到自己这喊,少年没吭声,只是拘谨地垂下眼帘,淡淡扫自己眼。
看到少年回应自己,还在牙牙学语Noctis扬起笑涡,抱着Papa脖子“咯咯”地笑起来。
路易.斯皮尔。”
作者有话说:
作话特供番外:《公主病》
Noctis第次见到那个大哥哥时候,只有四岁。
他其实对那次见面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只记得自己原本在车里睡得很香,却突然被大人们交谈声吵醒。
他傻傻地问:“为什呀?”
应早早拉起自己公主裙,在原地缓缓转圈:“因为大人们都说,是公主啊。”
比赛结束,少年不负众望获得冠军。
举起鲜花和奖牌,他朝着场地四个方向依次致礼。白马在他身后甩动着尾巴,他回过头,将金牌递到马匹跟前,用额头轻轻抵住马首,仿佛正在与同伴共享这场胜利。
坐上回使馆车,Noctis认真地告诉母亲:“妈妈,以后也想要当公主。”
倨傲而又干净,像棵孤高东方竹。
长大以后,他想起自己对那个人留下第印象。
第二次见到那个大哥哥时候,Noctis跟着母亲起去市郊马术训练基地,起同行还有他小表妹,调皮应早早。
两个小孩坐在包厢里,边吃着美味水果和零嘴,边好奇地打量着场地里赛况。
于叔叔和爸爸在国外开重要会议,妈妈说今天带他们俩出门,是外出踏青,二是来来给于叔叔儿子参加马术比赛捧场。
懵懵懂懂地回过头,他看到车窗前慢慢显出条人影。
他第反应是——哇,这个人好高。
Noctis揉揉眼皮,凑到车窗前仔细看,发现站在窗外是名年龄比自己大很多少年。
他那时还不知道少年身上穿衣服叫做“西装”,只觉得这样装束很好看。他还记得妈妈以前教导过自己,见到比自己年龄大小孩要叫哥哥和姐姐,于是他趴在车窗前,对着窗外少年认真打招呼。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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