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套路也太踏马多,不过,放在大兆,也许这还是种创新?毕竟套路才是经典,人家是建阳书坊台柱子,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
如果这位飞飞燕先生愿意加入凌霄书坊,那确实是件好事,宋凌霄相信,以建阳书坊写作强度,这位飞飞燕先生绝对是个强输出型作者。
“很好,”宋凌霄盛赞道,“苏掌柜现在也可以兼职编修,这找作者能力不是般强,如果这次能够和飞飞燕先生签约,给你记头功。”
而女主,她是个什样人呢?大家都知道,传统才子佳人小说里,佳人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倾国倾城,才色双全,们这位女主也是样,只不过,她很有性格,就像刚才弥编修说那样,她不是个任人摆布小摆件,她是个有野心有能力大女子!”
宋凌霄顿时来精神,难道,苏老三找到这本书,竟然比弥雪洇找到那本还要技高筹吗?
苏老三“嘿嘿”笑,接着说道:“她女扮男装,去参加科举,路过关斩将,竟是考到会试!谁知,会试开考最后天,竟遇到作弊案东窗事发,每个参加考试人,都要把衣服脱光,被重新搜遍身!”
宋凌霄重新坐回去,用手撑住下巴,果然,他不应该对苏老三口味抱有过高期望。
“眼看着总裁带着巡场走到女主近前,前面考生都开始脱衣服,女主该如何是好!她是拔腿就跑,还是供认罪行,连看遍建本小说老三都为她捏把汗!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那总裁眼扫过来,定在女主身上——原来,总裁竟然认识女主!女主曾经在水边救过个撞到头失忆傻男人,就是现在显贵无比总裁大人!”
宋凌霄:“……”
苏老三深深地喘口气,来表达他对这个故事喜爱之情,他摇摇头,遗憾地说:“可惜,小说到这里就结束,后面故事没写出来,老三在纸页后面发现张名牌,上面写著作者姓名和住址,老三便循着那住址走遭,你们猜,怎着?那作者——竟是曾经建阳书坊台柱子,飞飞燕先生!”
苏老三显然已经激动到极点,竟然能近距离和自己偶像说话,还是在这样巧合之下,不经意间偶遇心爱狗血作者,这种惊喜,这种宿命感,令苏老三深感使命在心,重担在肩,他定要帮助飞飞燕先生东山再起!
没错,是东山再起,因为建阳书坊高手云集,飞飞燕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明明每本书都畅销,却拿不到应有酬劳,如今竟是食不果腹,在建阳待不下去,北上来到京州,想找找机会。
“小老板,你猜怎着,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们凌霄书坊名声来!”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谈起自己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那种小孩儿似兴奋之情,让他眼睛泛起明亮光彩,“飞飞燕先生见到之后,向盛赞《金樽雪》,说他们那边人都读过《金樽雪》,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样地方,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他现在唯个心愿,就是能够加入到们凌霄书坊来,所以,他才会给们投稿,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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