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坊主提出这个问题很好,首先们要明确两件事,第,现在商业出版时代,因为印刷术推广,现在出版环境已经和以往不同,急需推行新出版法规,来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第二,保护版权到底是在保护什?是在保护创造力,给予进行创造活动人以实际激励。
“明确这两点之后,们就知道,增补大兆律中关于版权保护法规非常有必要。就比如说余坊主刚才提出问题,这种时代累积型作品版权该如何界定,如果从保护创造力角度来看,就很清晰,首先作者必须声明他创作主要源于前代和同时代什作品,前代作品如果年代过于久远,后人已不可考,就附以声明昭示前代作品在本作品中贡献,同时代作品不是不可以参考,参考应当取得原作者同意,没有恶意扭曲或诋毁原作者创作,并对原作者付出定比例报酬。
“这样做,既保护现有作品创造力,也让读者清晰地解到本书血脉源流,有哪些作品为这部经典之作诞生提供基石,这不是什需要避讳问题,也不需要因为有灵感来源或素材来源就不敢去写,归根结底,版权法是保护创造力,不是扼制创造力。”
宋凌霄说罢,府衙内外片寂静。
大家完全没想到,这方面法律竟然能规定到这细……但是,如果真有这样规范方式去保护创造力,那对于作者来说,简直是天大喜讯
“余坊主,时代在变,你要搞清楚,你说那些文人墨客,他们生活时代,雕版印刷还没有大规模推行,那时候书籍流传需要是手抄,也不存在什盗版正版,因为太费功夫,只能小范围传播,作者根本无法借大量印刷来盈利。”宋凌霄指出余象天直刻意忽略关窍。
大堂内外人经宋凌霄点拨,也想到这点,不由得恍然大悟,确实,随着雕版印刷技术推广,现在大部头书都可以大量印刷,篇幅较长小说也逐渐盛行起来,在手抄时代,长篇小说文本流传几乎是不可能实现,顶多是依靠着说话先生和戏班来表现。
而更加古早孔孟时代,诸子百家争鸣时代,书都是刻在竹简上,更是没有多少人能接触到这些“高端”文本,著书本身就不是个商业行为,更不存在什正版盗版。
余象天就是在偷换概念。
现在是商业书坊时代,大家讨论范围应当固定在商业出版上,而不是去扯什诸子百家。
既然是商业出版,那就该遵循商业出版规律。
“宋坊主,就算是说商业出版,有正版盗版之分,可是,正版就能保证定是正版?难不成你们认为天底下有什绝对原创东西?”余象天哼笑声,他法宝可多着呢,他就不信宋凌霄能个个接住,“比如们书坊出版《三国演义》,它前身有许多个,基于《三国志》历史,累积历朝历代创作,请问,到底哪个才是正版?应该把钱付给谁?陈寿后人?还是大兆说话先生?”
宋凌霄却丝毫没有被问住。
这个问题,简直太特简单,看看版权法,看看《出版管理条例》,写多清晰!
他并不知道,曾经梁庆被这个问题问倒,并度怀疑他坚持正版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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