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槐行为在许多时候都不能被人所理解,不过,他并不在意。
此刻,他抱着腿,坐在高高白石阶上。在他下方,是条街道,街道上,无数悬空血手印,在道路上来来回回地走着。
谁能想到个疯子,居然会用自己血,来对他看不见市民们进行标记呢?
“不过很遗憾,血是有限度,今天也只能先标注这部分市民。”林槐抱着膝盖,自言自语道,“这些市民们似乎保留对触觉与听觉,不过遗憾是,他们似乎已经完全失去对于视觉——其中,也包括血。当举着血手,拍在他们背上时,能听见他们骂声,又或者回头看眼。但不幸是,他们不仅看不见,也看不见血手印。”
“除此之外,他们似乎也失去对嗅觉。”林槐将那只血红手缓缓地举到自己面前来,“这整天,居然没有个人闻到血腥味……这样大出血量,身上血腥味应该很重才对。”
所有活物都看不见他,他也看不见所有活物——他所能看见,只有存在于这座城市里死物——不曾与活物接触,死物。
清晨吵闹还在继续。而林槐却仿佛在这刻,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林槐低下头,他知道自己用点力量,这道伤口就会被缓慢愈合。
可他没有这样做。
“有人剥夺视觉?不,不只是视觉,还有这座城市里所有人,对于视觉。”林槐自言自语道,“很有意思,玩笑?恶作剧?有意思……”
在那儿说什呢,快点儿去工厂上班,时间快到!”
在那之后,许多议论声也响起。
“他说什小朋友?”
“有人吗?刚才路口处有人吗?”
“们离他远点儿,可能他有些精神问题……”
“视觉和嗅觉被同时剥夺,触发什吗?它来自于色欲魔女吗?不过……为什是视觉?至于嗅觉……难道是因为那瓶香水?记得,昨天晚上所有古怪发生,都是在打开那个箱子,并嗅闻里面香水之后。是这瓶香水
他俯下身,用手指抓进自己伤口,让里面流出更多血。
那下是很疼,可他连眼皮都没有眨下,相反,他将自己右手贴在伤口上,让上面流出鲜血,浸润他自己手掌。
“既然如此。”他举起那只沾着鲜血、湿哒哒手,脸上露出诡谲笑容,“也来给这座城市开个玩笑。”
他举着手,在感觉到人与他擦肩而过时,从容不迫地将那带着血手掌印在对方背上。
……
而原本扶着他那具空气也离开。他像是恍惚阵,道:“咦,这里什都没有?刚刚明明记得碰到……”
“别管,史密斯,上班去!”
喧嚣议论声渐渐消失。人们兴趣很快从这桩古怪事件,转移到自己生计上去。只有林槐个人,站在原地。
他看着自己小腿——在那白皙小腿上,正有道裂开伤口——伤口中,有血液涌出,顺着皮肤流下。
在这个城市里,似乎没有人能看见他——没有人能看见,这个只腿正在流血、差点儿被辆不知道是什样车撞少年。而他——也看不见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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