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4章(1 / 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以及“你们就是杜莎请来人吧?”

既然他们是杜莎请来人,那杜莎为什又要杀他们?

这些都很矛盾。

所以除非存在着第三个npc,否则杀死孩子其实很可能就是女主人本人。

纪无欢选择用手机打字,就是避免被她听到。

“什?!”林刚惊讶地叫声,回忆起自己睁开眼睛看到东西,猛然明白,他指着天花板,用口型问:“是它们?!”

“可是你们之前不是摸过吗,它们只是普通玩偶。”

而且摸人肯定不止是纪无欢跟聂渊,其他房间人应该也怀疑过,触摸过,特别是刀疤这种老玩家肯定仔细调查过,最后得出结论应该都是普通玩偶。

“大部分是,这个就说到第二个提示。”纪无欢手啃着卤肉,另手本想往聂渊身上擦擦油,被男人巴掌拍开后后,才撇撇嘴老实用纸巾擦手,打字:“女主人怀里那颗人头,如果说它真是女主人孩子头,那孩子现在是怎状态?”

“……无头尸?”

“啊?”林刚懵逼。

“那个醉汉、徐南依、赵仁,他们是玩家吗?”

林刚点头:“当然。”

“醉汉在第天就死,徐南依跟赵仁是昨晚死,他们只在房间和客厅里呆过。”

“什意思?”林刚觉得自己隐约抓到点什,但是又说不出来:“是在划范围?”

怪物不敢确定,但是女主人肯定是能听懂人说话

可女主人在他们面

“恐怕是分尸。”纪无欢比个数字:“还不知道杜莎她们房间里有没有,光们玩家就有八个房间,如果要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到,那得分尸啊,然后跟这些娃娃缝合在起,除非是运气好到爆炸,否则这多娃娃里面,不但要下子摸到那个,还必须要摸到尸体部分,这个概率太小。”

林刚彻底明白:“所以昨晚你们摸那些娃娃其实是想确认这点?”

半吧,当然也想确认它们有没有危险。另外还有个更直白提示‘女主人做出许多孩子玩偶’,当然这个本身就是在玩文字游戏。”纪无欢耸肩:“到底是指拿孩子做成玩偶,还是说做出孩子模样玩偶,说不好。”

如果那孩子真是被女主人分尸做成娃娃,那这个事情就有些细思极恐

他们都认为是杜莎这个怪物杀孩子,但现在仔细想来,如果真是杜莎杀女主人孩子,那女主人为什会语气平静地说出:“杜莎应该做好饭带你们去餐厅。”

“可以这理解,第个死亡名醉汉,他醒来后恐怕酒劲还没消就遇害,但他也是名玩家啊。系统为什能说是‘所有玩家都能看到地方’,只有个可能,就是在醉汉死亡之前,包括他在内,们所有玩家就已经看到。”

纪无欢在系统提示时候就想到这个问题。

每个人醒来后会作出什反应都是无法预测,但只有个动作是必然,那就是睁开眼睛。

不管那个醉汉思维是否清晰,但他也定是睁开眼睛,否则系统不会说“玩家已全部苏醒。”

如果那孩子在客厅在花园在其他房间里,醉汉是看不到,所以最有可能是他们睁开眼睛后第眼看到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