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眠觉得成为伴侣更适合于他和钟熠现在情况,因为这是个对等,羁绊更深,而且更加亲密关系。
“很喜欢你。”
容眠说,“虽然已经和你说过很多遍,但是现在想再和你说遍,以后也会继续对你说很多很多遍。”
容眠低下头,看向
然后容眠又说:“云叔说,人类在求爱时候,都很喜欢用玫瑰花来表示爱意。”
“可是不知道为什,闻到这种花气味,鼻子就会很痒,会直打喷嚏。”
容眠说,“所以想送你些别东西。”
没有鲜花可以送容眠从口袋里掏出个环状东西,他小心地捧在手心里,然后抬起眼,安静地盯着钟熠脸看。
不是戒指,是项圈。
容眠说。
“会抓鸟和抓鱼,还有飞虫和蝴蝶。”
容眠耐心地继续补充道,“虽然赚钱没有你多,但是已经攒下些,如果有天你不想拍戏,就把半存款给云叔,剩下全都给你,咱们可以起去海边住。”
“现在已经会煎香肠,培根,鸡蛋还有煮西兰花,馄饨还不会包,但是可以学。”
容眠说,“还可以天天抓鱼给你吃,不会让你饿肚子。”
所以想,之所以会喜欢那些客人,是因为他们会给猫条吃。”
容眠看着钟熠,“但是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给做香肠培根和馄饨,只是因为真很喜欢你而已。”
钟熠呼吸窒,然而容眠又很认真地喊次他名字。
“钟熠。”
他说,“没有刚出生时候记忆,但是云叔说,预估年龄换算成人类年龄,应该是22岁左右。”
钟熠认得出这个铃铛项圈,就是在自己毕生难忘三十岁生日那天,容眠坐在酒店床上,带在脖子上那个项圈。
容眠当时想让钟熠来当自己主人。
可是现在看来,主人有可能并不是个最恰当角色。
因为主人听起来更像是个支配者或者控制者,而钟熠从来都是以个平等姿态和角度来对待自己。
他从来都不会要求或者命令自己,会耐心询问自己意见,他温柔而别扭,却从始至终都在尊重并关怀着自己。
然后钟熠就看着容眠表情呆滞瞬,那明显是副突然忘词神情。
“……为拍这部戏,还特地去学人类化学和数学知识。”
容眠开始艰难地绞尽脑汁,“虽然数学对而言有些难,但是会背元素周期表前三行,还知道些简单化学式反应式……”
容眠就这样笨拙地,个个地开始列举起来自己身上长处,像是孔雀开屏样,对着钟熠炫耀着自己身上每根漂亮羽毛。
钟熠时间完全反应不过来他在干什。
“只不过们在可以化形之后,寿命长短和衰老速度就会变得人类样。”
容眠说,“所以如果你愿意话,是可以直陪你很久很久。”
“很爱干净,人形时候每天都会洗澡,猫形时候也会把毛发都梳理得很好。”
容眠想想,又很认真地说,“猫形体重有七斤,虽然不是很强壮,但是打架很厉害,可以挠秃比壮好几斤公猫。”
“所以可以保护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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