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儿子已然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蹲在茶馆外头听人说书,说宋朝时候有个侠盗叫做“来也”。
也同他样,满身本事,高来高去,劫富济贫,深得宋朝临安百姓喜爱。是他们做贼里头,数得上“义盗”,堪称“贼祖宗”。
于是他决定也要向“前辈”学习,做个大明朝“来也”。
因为他名字里头有个“梅”字,所以就给自己取个诨名,叫做“剪梅”。每次得手后,也跟“来也”样,在墙角上画枝梅花做印记。
学着“来也”风采,他也开始专门偷盗有钱人和贪,,g。转手把大部分赃物换钱,散播给穷苦百姓。
完全不知道活着意义。
这样日子,浑浑噩噩地过几年。后来有回,他无意中来到那个永州府治下小港,见到久违干娘。
看到蓝娘子个人过孤苦伶仃,全然不像年轻时候那样风光气派,他突然心酸起来,决定以后要好好供养她,给她养老送终。
白得那大个小伙子做儿子,蓝大娘子自然也是高兴。
蓝娘子觉得他这样瞎过日子也不算回事儿,就让他去找份正经工作,以后做个普通人,娶妻生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年轻后辈,个人坐船来到这个小港口。
见到这里民风淳朴,安宁和谐,就花光积蓄在山上买栋屋子,自己个人开始独居生活。
梅千张那时候也已经十多岁,男孩子在行院里毕竟不方便,他又不想做小官人,更不想做龟公。
离开行院后,他就跟着乞丐,混混,地痞们到处瞎混,成为个流浪儿。
他可能天赋异禀,虽然没有正经读过书,却是学什都快得很。
剩下,捡得他觉得好看,有意思,就带去给干娘,放在干娘那间小屋里给蓝娘子把玩。
蓝大娘子开始也严词拒绝,不想让自己好不容易上岸之后栖身之所变成个“贼窟”。
不过她压根犟不过这个干儿子,劝几回没用,扔出去东西第二天就原封不动地重新放进房里。次数多,也只能由得他去。
这次遇到万达这群人,蓝娘子觉得自己儿子终于时来运转。
她在欢场*浸多年,看得出这群年轻人背后绝对不简单。
他也不是没有去找正经活计,但他是个“黑户”。生下之后,梅娘不愿意儿子以后也成为乐户,只能做贱役,就没有将他登记在行院黄册上。
这样来,根本没有什正经商户和人家愿意找他做事。来寻他做事,也不会是什正经人……
二来,他之前做贼做惯。正经做工,踏实赚钱,辛苦个月,还不如做贼时候半天赚得多,对他而言过于折磨。
所以兜圈,还是做回贼。
不过那时候他,已经不满足于做小偷小摸。
跟瞎子学算命骗人,跟跑江湖学各种耍把式,跟小偷学“手艺”,渐渐地,竟成个满身异能奇人。
他跟着这些乱七八糟师傅们在西南边各个城寨里到处游走。白天随便找个地方睡觉休息,晚上则要偷盗,要赌钱玩乐。
每日都是这般醉生梦死,今天不知道明天要做什。
今天偷到分,那就花掉这分。
明天天双手空空,那就饿着肚子挨日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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