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
“死者是名泼皮,因有两膀子力气,又是心狠手黑之辈,在那附近也算是小有名气。”
“死因是被利器穿心,根据伤口形状推断,凶器应该是柄单刀。”
“刚开始时候,等倒也没往‘血字’案上想,只是仵作验尸时,却发现那衣裳内衬里沾染血迹,隐隐能分辨是两个字。”
“虽然被雨水泡过,字迹已然分辨不清,但等揣摩着,应该是与那‘血字’案有关。”
孙绍宗听到这里,忽然问道:“当初那个酒鬼,是什时候被杀?初九晚上,还是初十早上?”
“这个嘛……”
王谦转头冲那绿袍小官瞪眼道:“还不快将最新案情,讲给孙大人听!”
“卑职丁仁禄见过通判大人。”
那绿袍小官忙也上前见礼,然后五十,将案情最新进展告知孙绍宗。
却说河北灾民涌入顺天府地界之事,虽然弄得城内风声鹤唳,但也有不少人为之欢呼雀跃——比如城里人牙子、青楼妓馆、还有平日里讨不起老婆光棍们。
按说般这种案子,都会以血字内容命名,不过为避讳孙绍宗这个上官,因此大兴县上下,都是以‘血字案’称之,决口不提‘神断’二字。
人家既然说这客气,孙绍宗自然不会拒绝,再说他对这案子本来兴趣就不小,只是暂时走不开罢。
于是忙也起身告声罪,跟着苏行方出内堂。
到门外,便见大兴县令王谦,与先前那探头探脑绿袍小官,正在不远处长廊里说话——准确说,是王谦在呵斥那绿袍*员。
因下着大雨,孙绍宗倒没听清楚他都呵斥些什,只是到近前,见他仍是黑着张脸,便猜到这位‘甄家女婿’,八成并不希望自己插手此案。
“这个……根据仵作分析,他是丑时前后死,应该是初十早上吧。”丁仁禄说着,又有些尴尬道:“至于这次死泼皮,因为长时间泡在雨水里,暂时还推断不出死于何时。”
“如此说来,应该不会有错。”
孙绍宗沉声道:“但凡这种主动挑衅官府狂徒,往往会给自己制定些目标,比如……每隔五日便杀个人!”
“他既然要挑衅官府,自然会留下清晰印记。”
“而那泼皮身上印记,显然凶手是在子时——也就是下雨之前写。”
毕竟大灾之后,卖儿鬻女最是平常不过,有那实在过不去坎,把老婆女儿并贱卖,也是常有事儿。
城东名瘸汉陈三儿,便是这光棍大军中员。
因此听到消息之后,他便匆匆取家中铜钱,准备去米店买些粮食存下——毕竟对灾民而言,粮食可比铜钱好使多,而且也利于保值。
却说陈三儿揣着钱匆匆出家门,路冒雨赶往最近米店,谁知半路上竟遇到具尸体!
当时陈三儿吓得魂不附体,再顾不得买什米,慌忙去保正哪里禀报。
身为副手,却能越过王谦当家做主,看来这苏行方也不简单啊。
“孙大人。”
“王县令。”
虽然同样都是六品,论权利王谦还要大不少,但孙绍宗毕竟是府衙里上官。
因此等王谦先不情不愿行礼,他这才还礼,开门见山地问道:“却不知这次,那凶手又害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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