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刚张嘴,壮汉身体忽然猛地抖,像是触电般,发出声惨叫,引来酒吧周围人侧目。
约翰也是愣,旋即意识到什,也不管瘫坐在地壮汉,快步往酒吧外走去。
等到约翰离开酒吧,那满脸伤疤西装壮汉才回过神来,晃晃脑袋,从地上爬起,由兜里拿出备用耳机换上,然后马上听到个沙哑低沉似有金属摩擦声音响起:
“老谢,到车上等。”
老谢没有说话,直接在酒吧里迷惑客人和闻声赶过来安保注视下,面无表情地走出去。
踪人,几率肯定会大得多。
而且老家伙们如果不那胆小,多派个人跟他起来,他把握和安全性也会大上不少。
他们能力,天生就适合在人多地方混迹,适合在大城市里潜藏,而中国又是个人口这多、城市化程度这高地方,其实是他们发挥能力最佳场所。
这想着时候,个看着很对他胃口高挑女郎走进酒吧,在他不远处吧台坐下来,还有名长得颇为英俊男伴陪伴。
约翰嘴角微翘,端着酒杯向那边走去。
几名酒吧安保虽然也不会比他小多少,但站在他面前,却莫名地就觉得气势低层,不敢出声阻拦、询问,下意识向旁边让开,目送他走出酒吧。
出酒吧,老谢上停车场内辆十分宽大黑色GMC改装房车,坐到驾驶室里等待进步指示。
他知道自己刚刚在酒吧里着那个金发白人道,不过这本就是有预期,所以他也没有懊恼或后怕。
他同样也没有去注意那个金发白人去向,他并不在意,因为他知道那个白人不管往哪跑,不管有什能力,都不可能跑得掉。
因为在对付那个白人,是“良先生”。
但刚起身,他便眉头微皱,因为个穿着黑色西装、虎背熊腰、宽阔脸盘上布满蚯蚓爬般伤疤男子走到他身边,伸手挡住他去路。
“您好,打扰下,能跟您到外面说几句话吗?”西装壮汉语气看似礼貌实则强硬。
约翰眉头皱得更深,他知道这西装壮汉不是酒吧安保人员——刚进来时候,他就把酒吧里人员情况都观察好,这个壮汉是刚刚走进酒吧,直接就往这边走过来,进这酒吧,就是冲着他来。
约翰抬眼和他对视,没有回他话,而是用种很诡异音调说出几个音节。
西装壮汉表情怔,身体肌肉放松下来,点点头,也张开嘴准备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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