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叶孤城不仅是南王世子师父,还是沈百终朋友,公孙大娘犯事情,已全和他沾个遍,这怎能叫人不害怕?
叶孤城虽对用剑高手很感兴趣,却并不认识公孙大娘,所以他并不打算做些什,他来京城目并不是和人比剑。
他是来找沈百终。
两人已擦肩而过,叶孤城目不斜视,笔直得向前走去,好像从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他眼里很少能看进去东西,他也很少关注别人,他并不好奇个剑客为什扮做老太婆,也并不好奇初夏为什会有栗子。
矛盾总是吸引人,不是?
更何况这矛盾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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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是个剑客,顶级剑客。
他看人总是先从手看起,个人手,若是保养很好,那他练武器总该是手上用,若他总想下意识地抓些什,则说明这个人练不是刀就是剑。
是……”
老人家简直要愁成秃子,“世风日下,什人都出来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还有龙阳之好?”
沈百终认真思考起来,他虽没有听过雄娘子玷污过男人,却也不能否认这件事,于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终越觉得骄傲,自家孩子长相和性格都是万里挑,钱和权也是从来不缺,除平日里呆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人,听说江湖上风气直不正,那什粉燕子,就是出名*贼,喜欢穿着粉衣服招摇,只*男不碰女……
“百终,你听说,你看见雄娘子,要剑刺死,要就带着陆小凤。”李全见陆小凤见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大侠中大侠,男人中男人,那身潇洒气质是谁也比不,从没有人能和浪子比潇洒,雄娘子若是喜欢男人,定能看得上陆小凤,“你若是时半会杀不他,就让陆小凤去,你去解决水母阴姬。”
就算是有匹马骑着人在街上跑,他也不会好奇。
他眼里只有剑。
他只需要忠诚于剑。
就在公孙大娘长舒口气时,个人突然从街角窜出来。
这个人神色慌张,虽捂着肚子,血还是
叶孤城已看出公孙大娘是位剑客。
公孙大娘也已看出街对面人就是叶孤城。
她更看出叶孤城已发现自己是个剑客。
汗已浸湿公孙大娘衣背。
因为她现在扮是个老太婆,卖栗子老太婆,不仅有七老八十脸,还有八九十岁腰,她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人也直装作看不清东西样子,这样人,怎能是个剑客?
陆小凤去对付雄娘子当然比对付水母阴姬要安全,沈百终本就是这打算,所以立刻点头。
“好。”李全满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终点点头,还没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里录本去送吧。”
本是普通本,蓝色封皮,里面是颇有风骨字,沈百终练武,他字里好像也藏着凌厉刀锋,他家教极为严格,所以这字里刀又带着刀鞘,他人温和正派,这字就又显得行云流水,这样字是谁也模仿不。
所以北镇抚司从不怀疑指挥使书信是真是假,这样字,除沈百终以外,恐怕再没有别人写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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