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不知道诸葛刚什时候加入金钱帮,他也没空知道,他只想搞清楚件事——林仙儿到底有什魔力,能叫金钱帮派出这些人来接她?
诸葛刚知道陆小凤已看见自己,竟找个最靠菜场门口豆腐脑摊子坐下,动也不动,闭上眼睛,显然是打定主意要等他们吃完。
陆小凤苦笑声,对着沈百终道,“们有麻烦。”
沈百终问道,“你没带钱?”
陆小凤笑,道,“你带没有?”
陆小凤啃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老农,挎着菜篮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姑娘,卖肉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个,自己留着个,边剥壳边看着卖菜大婶打孩子。
这衣服布料是皇帝挑,尚衣监手艺最好宫女缝,袖口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这样做出来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动作,也有朝廷风度。
即使是龙袍针脚,也不可能再好。
因为皇帝自己衣服,也是这做出来。
但这只是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颜色,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奥秘。
,哪里有好玩,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手艺人,他们做出来饭菜,才是正宗饭菜。
他们两个样子吸引很多人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人本不该来这里。
“带。”
陆小凤又道,“不是这个麻烦,你回头看看。”
沈百终回头看看。
陆小凤道,
忽然有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道疤,下半身没左腿,所以手里攥着把拐杖。
陆小凤眼就看见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拐杖是用铁做。
而且他还注意到诸葛刚身上穿着也是身黄衫,底下也镶着金边,比上官飞还多条。
所以沈百终这唯不能隐藏好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眼睛,英俊面容,和那种谁也无法形容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只有那件衣服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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