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想躺平做条咸鱼,可仇恨已经拉满,他躺平后果可能是成为条死咸鱼,还是被挂在旗杆上鞭打那种。
“笃笃笃。”
方远正郁闷,竹楼门突然被敲响,个男声在下面说道:“大师兄,小师妹已经回来。按大师兄吩咐,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就等着大师兄到场。”
准备?准备什?
方远这几天把人认个遍,自然知道下面人是原主号狗腿,炮灰天团螺丝钉,常安。常安因为曾经被原主救过,就根筋儿认准原主,原主杀人他递刀,原主踩人他擦鞋,堪称狗腿中典范,三观不要到失智地步。
书名简单粗,bao,内容毫无营养:主角莫小凡父母不详,从小流浪,凄凄惨惨→拜入清风剑派后备受欺负,凄凄惨惨×2→遭受陷害离开宗门游历大陆,凄凄惨惨×3→喜欢女人惨遭反派抢夺,凄凄惨惨×4……
然后就没有然后,方远看到半就猝死,但想必后续剧情就跟点家其他书样套路:主角遭受大变后终于黑化,脚踩反派拳打正道,最后统修真界称王称霸。
没劲。
可如果早知道会有穿书这遭,方远定仔仔细细把这本书读个八百遍,而不是囫囵吞枣导致现在只记得个大概。最残酷是,他穿越这个身份,是前期与主角作对最大boss——清风剑派大师兄,也叫方远。
个横行霸道、平平无奇炮灰。
乌木小洲
清风剑派.
乾元大陆自古以来修真盛行,光门派就有到九品之分,从上到下,二品能叫某某仙宗,三四品尊称古教,五六品则叫某某门,七□□品就只能叫做“××派”。
清风剑派就是个七品门派,据说万年前也是个名震修真界古教,可惜后人不争气,打架输地盘,被人从资源最丰厚中土赶去东南边缘小岛上,沦为多如沙海七品门派员。
但俗话说得好,瘦死骆驼比马大,清风剑派还是比不入流门派好许多,七品宗门中论底蕴也算是佼佼者,是以在乌木小洲混不错,成岛上土霸王。
可外表看起来却是清瘦斯文,像个读书人,因为二十七八
现在,他已经把主角这样那样欺负个惨,还对主角暗恋女人——清风剑派小师妹垂涎不已,在主角面前耀武扬威:
“就凭你这个杂种,也敢多看小师妹眼?莫小凡,你也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东西?”
“滚滚滚,再让看到你,就剑剑切断你手指头!”
……
想起原主曾经说过话,方远整个人都是麻木,多标准无脑反派语录啊。
不少凡人渴望着能拜入清风剑派,出人头地,脱离凡尘。
如果能在清风剑派里混到内门弟子,那就太不得。
如果还是大师兄,那简直是乌木小洲上人之下,万人之上,出门不横着走都对不起自己身份。
可方远完全高兴不起来,他坐在蒲团上,看着“大道无为”挂墙直叹气。
他,方远,是个穿书者,前世是个普通且快乐大学生,熬夜看小说猝死,再睁眼就到这个世界。他花三天时间整理信息,终于确定自己是活在书里世界,就是那本他熬夜看小说——《逆袭之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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