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菲什伯恩闭眼想下,说道:“想找到状态!”
与《芝加哥》完全不同,这部影片拍摄中,杜克对演员演技要求并不高,首先就是要保持酷,从演员到服装再到场景设计,定要酷掉渣;再次要切合影片内容,适时展示点神秘主义,但不能真变成彻头彻尾神棍片,这毕竟是部标准商业电影,哲理内涵什,稍稍碰触点就可以。
“你认为能打倒你,是比你更快更强壮?肌肉更加发达?”
镜头中劳伦斯·菲什伯恩虽然没有风衣魔镜,但神棍作态依然可以用酷到掉渣来形容,“尼奥,你在这里需要呼吸吗?”
“Cut!”
!
在好莱坞,确实存在各种歧视,却有样东西能把歧视压下去,那就是利益!只要能带来利益,好莱坞可以把黑人当上帝!
这对杜克来说,是非常简单道理,但袁和平明显不想改变,不过杜克也没有提醒意思,双方间本来就只是单纯商业合作,除此之外也不会再有其他关系。
如果这个团队来自北边,说不定他会提醒下,但来自那座城市,还是算吧。
好莱坞就是商业圈缩影,能适应人,可以留下,不能适应人,自然而然就会被淘汰。
伴随着杜克喊声,这文戏镜头宣告通过,而武道场戏也就此结束。
尽管这里展示是功夫,武道场却更像是日式建筑,本来杜克曾经考虑过纯正中式建筑,但在罗宾·格兰德和布景师提醒后,就主动放弃。
每到文戏时候,杜克就会接管拍摄控制权。
“劳伦斯!”他坐在摄像机后面,对刚刚试拍完毕黑人说道:“你表情不对!你是尼奥引路者,坚信他就是救世主。所以,你引领他认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时,要表现……”
稍稍想下,杜克找到合适措辞,“要更加像是个神棍!”
哲理思考内涵什,那是观众和评论家应该关注事情,在杜克认知中,影片先知就是大神棍,而墨菲斯就是小神棍……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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