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斯屿想想直接走到鹿黎放袜子柜子里,取出双袜子,然后在鹿黎床边单膝跪下,他抓着鹿黎脚脚踝,让他把脚踩到自己膝盖骨上。
鹿黎却反应灵敏地退,惊慌地踩在床沿上,问道:“干嘛要帮穿袜子?”
“以前小时候不是经常帮你穿吗?”
鹿黎发现,每当林斯屿说不过他或者不占理时候,就会抛出小时候事情来讲。
“可是现在不是小孩子。”鹿黎这次学会反抗,伸出手臂就要去抢林斯屿手上袜子,“可以自己穿袜子。”
“鹿鹿。”林斯屿喊他。
鹿黎红着耳廓应:“嗯。”
遍不够,林斯屿又喊:“鹿鹿。”
“……嗯。”
他喊好多遍,鹿黎也不会不耐烦,跟着应好几遍,每应次耳朵就红点。
,鹿黎字迹比他来得娟秀点,不大喜欢连笔,但这行字却写得非常仓促,看就是匆匆忙忙写。
他愣在原地,第次体会到六神无主感觉,脑海里只剩下那句“也喜欢你”,这句话就是对“喜欢你”最佳答案,也是鹿黎思考两天后给林斯屿答复。
林斯屿三步并两步,直接冲到床前,他靠近,被子里就扭扭捏捏地探出个脑袋。
可能是因为闷久,鹿黎额头上出点细汗,他还是如既往地害羞,但这次鼓起勇气地抬起头,看向林斯屿问道:“……你看见吗?”
“看见。”林斯屿屈起条腿靠在床上,他顺手去给鹿黎擦汗,低声地说,“看见鹿鹿说也喜欢,好开心。”
“不行。”林斯屿把手往后藏,另只手重新抓住鹿黎脚踝往下扯。
鹿黎脚踝细得林斯屿只手就能直接圈住,他只手摁住鹿黎微弱反抗,另只手终于替他穿上袜子。
林斯屿说:“鹿鹿在这里永远可以当小孩子。”
终于换好袜子之后,他们并着肩往房门外走,鹿黎看到鹿芳时有点心虚,脚步慢些往林斯屿身后躲,然后才清清嗓子开口道:“妈,晚饭不在家里吃,和小屿哥哥起出去吃饭。”
“行。”鹿芳轻松地点头,边削梨皮
到最后还要被林斯屿捏着耳朵问:“为什鹿鹿耳朵那红?”
鹿黎绷直背想要推开他,抬手又觉得林斯屿男朋友身份完全可以对他动手动脚,他只是紧张地把手捏成拳头说:“因为你直喊。”
“可是就是忍不住地想喊鹿鹿。”
鹿黎抿住唇又松开,松开之后又不安地抿上,然后才说:“那你喊……”
他们手还牵着,林斯屿捏捏他掌心肉,才笑着道:“先不喊你,你起床穿下袜子和鞋,带你出去吃饭。”
鹿黎紧张地揪紧床单,连眼睛都笨得不知道眨下,他小声地说:“那们现在是男朋友关系吗?”
“当然是。”
空气又安静几秒,他们视线焦灼地对视着,林斯屿也是第次谈恋爱,还是和自己喜欢那多年人谈恋爱,他时之间大脑也是空白片,说什都觉得错,做什也都觉得错。
林斯屿只知道自己有点想亲鹿黎,但他已经做错过两次,不能做错第三次,所以他只是伸手牵住鹿黎手。
他牵得很小心,但不敢用多大力,像是把鹿黎当成什易碎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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