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柏言见他微微喘息,不悦地皱眉:“你走那快干嘛?不知道自己是个瘸子啊?”
“.”
早上光洗头就洗三遍,岑柏言致力于营造出种“眼就能看出很重视这次见面,但又不过度重视”氛围,希望让自己看上去风度非凡、俊逸潇洒,但同时又不能够显得过分刻意。
折腾老久,总算弄出头看起来凌乱蓬松、实则潇洒恰到好处秀发,米白色毛衣、深驼色大衣和修身长裤衬得他身形挺拔,裤脚收紧扎进短靴,肩宽腰细长腿,岑柏言出门前在全身镜前面沾沾自喜,对自己外形非常满意,绝对能够把没见过世面穷酸瘸子迷得七荤八素。
谁知道今天风这大,还他妈碰上个没点儿逼|数熊孩子,岑柏言这身从发梢到鞋底差不多全毁,他就应该让宣兆到他宿舍楼底下接他,好第眼就能见证他英俊潇洒。
岑柏言心说瘸子要做自立自强新时代男性,可他妈不想啊!像长这帅,和那小瘸子谈恋爱已经是他十辈子修来福气,就该让瘸子鞍前马后接来送去。
他在这儿等心急如焚,九点五十三分,前边小路上终于出现个拄着拐身影。
第二天是周六,雨停,天虽然还有些阴,但难得有点儿晴朗模样,沉闷云层后边偶尔透出来几丝阳光。
海港大学旁边两百米就有个快递站,宣兆和岑柏言约好在这里见面,岑柏言本来想着去宣兆家里接他,宣兆温和但强硬地拒绝。
“柏言,是个男人,不需要你时刻为操心,任何场合也不需要你特地接送。”宣兆早上在电话里是这说,他这人天生有种能力——说什话都很容易让人信服,于是岑柏言成功被他说服。
然而,此刻岑柏言站在风口,头发被吹得团乱,深色长裤下摆溅上泥点子,尤其是当路过小破孩儿在他价值三千八短靴上踩脚时,岑柏言终于忍不住——
“操!你这熊孩子找打是吧?”
宣兆穿件白色短袄,下边是浅蓝色牛仔裤,整个人清清爽爽,远远看见岑柏言挥挥手,瘸拐地加快步伐。
岑柏言上秒还冻得直哆嗦,这秒瞅见宣兆就觉着浑身暖烘烘,大步朝宣兆走过去,挺括大衣下摆扬起弧度。
“怎这慢,差点儿等死。”岑柏言说。
宣兆看眼时间:“还有五分钟。”
刚才快走那段路对他来说已经有些吃力,额角竟然透出点不分明细汗,乌黑柔软头发贴在鬓角,把皮肤衬得更加苍白。
小孩儿估计是快递站哪个工作人员儿子,穿着喜庆大红棉袄,鼻涕挂在鼻孔底下,手里举着个哆啦A梦气球,被岑柏言恐吓反而更嚣张,朝岑柏言做个巨大鬼脸,在他另只鞋上也补脚,然后和个红皮球似骨碌碌跑走。
“.”
岑柏言很后悔,可以说是极其后悔。
他应该让宣兆到他宿舍楼下去接他!
两人约十点钟见面,毕竟是第次约会,岑柏言八点钟准时起床捯饬,去隔壁寝薅瓶大公鸡发蜡,效果不佳,于是进厕所洗头;到楼下寝要瓶摩丝,效果不佳,于是进厕所洗头;在楼上寝弄点儿发油,效果极度不佳,于是又进厕所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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