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俊同紧张地舔舔唇缝,不愿再提当时颓唐心境,只是故作洒脱:“因为当时想,不如当面跟你说。本人总要比这封信吸引人。你万答应呢?”
“那你上次为什不给呢?”
“还是不能确定你怎想。”钟俊同就是个胆小鬼。
时沂咬咬嘴唇,看着钟俊同不说话。
钟俊同突然紧张起来:“写得这糟吗?”
。
今天餐桌上粥是你做,不是时妙。也知道。
你脸在冬天太苍白,红色围巾会让你更暖和。不过也只看到过你冬天脸,你这张沉默雪青色般忧悒脸,在春天和夏天会是什样子呢?想知道。
沈从文写:“辈子走过许多地方路,行过许多地方桥,看过许多形状云,喝过许多种类酒,却只爱过个正当最好年龄人。”
没走过万里路,也未行过什桥,天上事情和更没有关系,另外,滴酒不沾。但是最后半句应该是适用。
不应该啊?他不是还引用沈从文经典情书吗?
时沂站起来,踮脚钩住他脖子,清瘦身体嵌进钟俊同怀抱,柔软嘴唇贴上,主动献吻。
钟俊同心脏停下。他知道,这个吻是给十九岁钟俊同。
但是现在钟俊同厚脸皮地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个甜蜜吻。
也不知道在写些什,简单直接点,就是很喜欢你。
如果你愿意,有辆新自行车,可以载你去这座城市十七条街道兜风。会骑得很稳。】
落款是端端正正钟俊同三个字。
时沂反复反复地看这封信,遍遍咀嚼又玩味。这封信好像比他读过所有书都艰涩难懂,但是又是这样简单直白、爱意昭彰。
“为什当时不给呢?”时沂小心攥着这封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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