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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卷宗(3 / 7)

下最美、最聪慧女子,是会走路月光。和她无话不谈,情深爱笃,结下生生世世之愿。次年诞下爱女,面目极似妻子,喜欢得不知怎才好。女儿满月时,广宴宾客,逍遥侯也差人送礼来,乃是马、狐裘。贺仪上写着:“谨祝以五花马、千金裘各,幸致勿忘。”

笑提笔回道:

“心永志之。”

其时已与韩嗣宗相识,见如故,引为知交。们彻夜论兵,想到北方虎狼盘踞、军队积弱无力,皆忧心忡忡、夜不能寐。两个土生土长南人,场真刀实枪仗也未见过,也不知从何而来热烈情怀,说来真十分好笑!那是永乐十年初冬,名逃难巫师求见老韩。他神神秘秘地说:“两位大人可知千叶鬼军?”

们不禁骇然失笑。千叶是北国最强族,是草原上最勇悍、最残,bao头狼。而那鬼军,又是千叶最阴森、最嗜血支骑兵。自首领御剑天荒之下,人人以青铜面具覆脸,神出鬼没,杀人如麻。场城战下来,往往“头颅累累”、“身披血甲”。每场边疆战火,每份城下之盟,都有他们恶鬼般身影!朝廷畏惧他们,连名字也不敢提起。巫师看穿心思,上前低声道:“人,能助大人坐拥百万雄兵!”

巫师向们述说鬼军选拔法子:盛夏七月,以战俘、奴隶、贫穷牧民数千,饿狼百条,并投入深坑六十日,能活到最后之人,便可为鬼军。因坑底情状极其惨烈,存活者往往面目残缺,奇形诡状。鬼军脸戴面具,也大多为此。那年十月,他在离水边救名少年。那少年告诉巫师,他是从深坑中出来。巫师起初不信,但那少年着实有些古怪。他指甲极长,动作快如鬼魅,无论多厚肉块,都能轻易撕开。天早上,巫师掀开帐门看,只觉眼前黑:那少年怀中抱着头巨狼,正呼呼大睡。

他吓得不曾死去,转身要逃,却哪里动弹得?幸得那少年醒来,连打手势,叫他不要害怕。原来那少年出生就被父母抛弃,是头失子母狼将他叼回狼窝养大。他从小与其他狼崽同捕食嬉戏,丝毫不觉得自己有甚不同。十多岁时,族人捉到他,教他说话、洗澡、吃熟肉,如此五六年。天夜里,群狼忽至,围营长嗥,火光、弓弩皆不惧,竟是要带他回去。他感激群狼之情,却不能再四肢走路、吞吃生肉,无奈离开族群,与狼四处漂泊。后为千叶所掳,投入深坑。狼闻到他身上气息,不但不吃他,还将咬死人献来。别人向他动手,狼群便齐攻击。到最后,深坑中只有他个人活下来。坑上梯子放,便与狼同逃走。这少年走路奔跑,动作都极怪异,却是敏捷无匹。巫师偷偷学他模样,竟也变得耳聪目明,身子轻健。他惊喜之余,突然想到:这少年如投入军中、令人参照他多加演练,岂非比鬼军更可怕十倍?

们听,都将信将疑。那巫师便让那少年出来,只眼,就知道他说得没错。那少年倚着匹雄狼,脊背微驼,神色恍惚,仿佛不知身在何处。但见他,不由得就倒退两步。老韩比镇定,但也不觉将手放在刀柄上。那少年身上,有股兽类般凌厉杀意。战士站在他旁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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