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不算逆袭……”凌琅挪开目光,垂下双眼,“要是再跑快点,就可以拿第。”
迟炀眉心跳,原本想说“你不打算要脚是吧”,但看到凌琅难得见失落表情,他改口,轻轻说句:“会。”
凌琅
王每:好想知道琅哥是怎做到脚受伤还能反杀(别跟杠他第二,在心里他就是反杀成功)。
薛婕:你好,除马倾予,没人和你杠,谢谢。
薛婕发完这句,下面串+1。
迟炀翻翻班群,发个“肯定”大拇指出去,然后对身边凌琅道:“班群这会儿好热闹,都在讨论你。”
凌琅贴创可贴动作顿顿:“说什?”
脚趾上原本创可贴已经摘掉,露出里面结痂伤口,由于偶尔会受到袜子和鞋面摩擦,总是会渗出新血丝。
迟炀看着心疼:“要不这两天穿拖鞋去上课好,老刘会同意。”
凌琅:“不。”
迟炀:“为什?”
凌琅皱眉:“太傻。”
琅手,避开所有人,把他藏进自己房间,然后双手扶住他肩膀,十分郑重地给他道歉,说自己应该早点过来带他玩,以后绝对不会再丢下他,要他别哭。
接连被两个人道歉,凌琅眨着双水汽蒙蒙大眼睛,疑惑地看迟炀好久,然后咧开嘴:“迟炀哥哥,没有哭呀。”
嗓门脆生生,尾音软糯糯。
后来,迟炀问凌瑾才知道,凌琅天生就是这个体质,过几分钟就会消退,医生也检查过,说没问题。尽管他知道这是生理反应,但每每看到鼻尖红红凌琅,他还是会被唬住,因为凌琅太白,红色就会尤其明显。
没想到,这个奇特体质到成年也没变,而且视觉效果依旧惊人,甚至发生在个米八大男孩身上,反差感更甚。
迟炀只是随口提,没想到凌琅会接话。
小狼崽居然开始对周围人感兴趣。
他有点意外,有点欣慰,又有点感慨。
总有天,他要亲手把他小朋友推进人群中央,让他去感受这个世界包围,回归人生原本轨道。他并不是什大方人,这种点点与人分享角落宝藏感觉,说实在,不是很好。
迟炀把手机屏幕竖到凌琅眼前:“他们在问你是怎做到逆袭。”
迟炀笑。没想到,看似对全世界都无所谓小狼崽,其实还挺有偶像包袱。
全校起狂欢整整两天,运动会热情很难退去,此刻,班群里正聊得热火朝天。
徐图: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狼哥突然蓄力,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华丽冲刺,绝处逢生,惊艳全场!
侯思杰:狼哥牛哇。
于志锐:是咧,北高飞人!
曾经小朋友和现在小狼崽终于有丝交集,迟炀心脏某个地方突然软下去块,唇边克制不住笑意。
见迟炀坐在沙发上笑,凌琅迟钝第六感破天荒敏锐起来,直觉迟炀是在笑自己。他停下擦头发动作,单脚蹦到迟炀面前,居高临下地问迟炀在笑什。
迟炀张开双臂靠在沙发背上,仰头看向他:“想起些有趣事,好几年前,和你有关,想听吗?”
听到“几年前”三个字,凌琅脊背绷紧瞬,淡淡吐出两个字:“不想。”
然后坐下换创可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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