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你快十岁呢。”他说,“还曾为你该给叫哥还是叫叔发自内心纠结过阵,感觉哪个都吃亏。”
“得吧,”说,“你喝醉时候还让叫老公呢。”
他玩儿着手上打火机,朝抬眉毛,“叫啊,叫发红包,四位数起底。”
叼着牙签站起来,横穿他身侧走道去柜台结账,路过他身边时拍他肩膀,“别闹,饭钱都是掏。”
听不出自己说那句玩笑话时候声音颤不颤,但听得见自己心跳快不快,顶得胸口都快露出个欲盖弥彰窟窿来。
到吃饭地方,领着为人坦荡宫隽夜先生进大门,他今天穿件小立领黑色衬衣,不太正式细纹西装裤挽个裤脚,走路还要吹口哨,好像真是个来蹭饭。
在吃这方面着实是不讲究,再说谁家男孩儿青春期不跟饭桶似,每天在学校食堂看着大伙儿对着盘子足够打马赛克食物还能狼吞虎咽样子都觉得特别感人,数量和质量不可兼得,要是搁平时,跟李谦蓝何故这样朋友,绝对拉着他们坐在大排档永远擦不干净桌子前,挥斥方遒撸大把串儿。
但这好歹是请(疑似)暗恋对象吃第顿饭,不能太说不过去。
尽管对面儿坐着那位看起来完全不在乎,点什都照单全收,本想趁这个机会试探下他口味,看来是没什必要——他连奶茶都跟点样。
店里灯光不太亮,是那种直视也不觉得刺眼程度,和铁灰色墙壁相映成趣,氛围很适合休息和闲聊。当用勺子舀起只咖喱鱼蛋时候,他筷子也见缝插针戳上来,们俩动作都停下,最后他先收回手,也不知道在想什,忽然指指自己微张嘴。
所以也不知道想什,就顺势把勺子送进他嘴里。
他满足地喝口奶茶,而拿着他吃过勺子,脑子里无风不起浪产生诸多龌龊念想,时间居然有点儿无所适从。
“哥。”语气很诚恳,“你有时候很幼稚。”
“是。”他往椅背上靠,把桌子下面支楞八叉两条腿架起来,说话时歪着头,慢慢地眨眼,像个赏心悦目无赖。“那是跟你在块儿显小。”
“不小。”纠正他,“上个月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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