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莉也是这想。
找到下个狩猎对象,她内心前所未有平静和愉悦,以至于对蹩脚舞伴都多几分宽容。
她是跳舞好手,但这时
多莉微笑着瞥他眼,没有说话。嘈杂摇滚乐响起来,台上黑人开始沙哑地演唱。她脱下白色毛皮大衣,露出里面黑色连衣裙,面料犹如雨伞般光滑紧绷。她转过身,后背竟是完全赤.裸,两块肩胛骨如同瘦嶙嶙翅膀般惹人怜惜。
“帮拿下手包,好吗?”她说。
他点点头。怎可能拒绝她。她简直是个诱人小天使。
多莉走进舞池,随手挽住个男子手臂,开始和他跳舞。她舞蹈毫无章法,却充满难以言说美感——也许是因为她白皙背部、修长双腿、不时聚拢肩胛骨太美。她虽然烫着时髦齐耳鬈发,头发却不像其他女孩那样紧贴头皮,而是蓬松地晃动。
她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柔弱,两条裸露胳膊像枝条样纤细。他喜欢柔弱女人,便于掌控。金橙色光环下,她娇媚大眼睛闪闪发亮,荡漾着动人水光。她脖子透着娇嫩粉红色,锁骨突出且分明。她定还很年轻。最美是她嘴唇,如同丰盈饱满多肉野草莓。他已经开始想象亲吻她双唇感觉。
男招待早就见怪不怪,多莉经常这样哄骗男人,而男人们也吃她这套。
“请你杯?”男人彬彬有礼地问。
“不喝陌生人酒。”
“抱歉,忘记自介绍。”男人微微笑,礼貌地伸出只手,“乔森·帕里西。”
“从不和人握手。”多莉眨巴下眼睛。
他从高中起就跟那些靓丽歌舞女郎厮混,十六岁时就已经尝过不下十个女人唇蜜。他是橄榄球队队长,身强体壮,肌肉结实,还有张俊美脸孔,所有女孩都喜欢他。他边跟学校里女孩交往,边跟俱乐部售烟女郎暧昧不清。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对个女人交付出真心,所有女人在他眼里都是个样。当他对个女人失去兴趣时,哪怕她脱得精光坐在他腿上,他也不会情动。
他以收集女人z.sha宣言为荣——每当他和个可怜女人分手时,都会收到封歇斯底里威胁信。那是他人生中最意气风发时刻。他彻底控制个女人精神,掌控她生死,变成她生命中最不可或缺人物。还有比这更令人振奋事情吗?
在他眼里,多莉只是他下个狩猎对象,他不感兴趣她人格,也不感兴趣她喜好,只想如何快速地收服她,让她从身体到心灵都完全地服从他。
——
“为什?”
“手太软,怕你们爱上握住它感觉——开玩笑!”她笑嘻嘻地说,“以前交个混账男朋友,他像条狗似爱着,不允许其他男人碰,哪怕只是握个手。每次看见和其他男人握手,他都会像疯子样发狂。久而久之,就养成不握手习惯,哪怕和他已经分开。”
“你还爱他?”乔森问。
“不爱。谁会爱个疯子?”多莉皱皱鼻子,“反正不会。不喜欢男人管太多。喜欢自由自在生活。”
“真巧,也是。”乔森低声答道,“们定很合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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