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座位笔直笔直对着大门虞长暮正极不像他手拿酒瓶,手拿酒杯,自降身份给其中人敬酒:“感谢刘总赏光,之前是不上道没顾及到您,先自罚三杯。”
他昨天只是稍稍展示下自己确实有那点点能下,简维民就整个兴致高涨,路杀到深夜。
启谌是真被缠怕。
简丛乐得直笑,但还是让他去客房补个回笼觉:“到时候等爸起,赶紧带着你开溜。”
然后这才有狗仔拍到那幕。
——简丛和他那个“朋友”起在“朋友”家留宿,夜未出,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相伴从家中出来,并且脖子上有草莓印。
,简丛还觉得自己有点冤。
觉睡醒,身上不知道是被什虫子咬,莫名其妙冒出几个红点,也不像蚊子包那样凸出来,就红红片,又烫又痒。
后来原因找找找,说是他不在时候,佣人们想他回来看个兴头,在阳台上养不少花花草草,招惹来些蚊虫。
估计白天窗户没关严,就飞进来些。
可给简丛急,共三个包,个在脖子,个在后腰,还有个在屁股蛋,也不知道是怎咬到。
按照简丛跟启谌之前说好,简维民昨天请那两顿不算数,他因为上次启谌帮忙事得额外单独请次。
简丛本来没打算这快,不过既然现在状况都已经这样,不做二不休,干脆口气顺完,带启谌去他觉得味道很不错餐厅。
但事情就是这不凑巧。
虞长暮招待那些需要拉拢人,做东请客,刚好也定在这家。
简丛和启谌跟在侍者身后,正好路过虞长暮包厢,而虞长暮包厢门,又正好因为里面有人出来上厕所打开。
想挠又不敢挠,就怕越挠痒得越厉害,直到佣人们翻出药给他抹抹才算好。
而启谌,简丛在早餐桌上看他黑眼圈就知道,昨天至少下到凌晨三点起步,不然简维民不会到现在都不见起床踪影。
简丛:“要不然你再去睡会儿?”
这里是他自己家,又不是来做客,还需要人陪着。
启谌却立马摇摇头,压低点声音道:“是怕等会碰上你爸醒又找下,才专门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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